无人机系统早期技术史话
宗教与生命奥义——无人机技术的隐喻
无人机技术本质上是机器人技术向空中的延伸,而对机器人技术的渴望却是一个古老的、神秘的人类诉求,隐含于人类对生命奥义的探求之中,以至于可以在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之前的历史长河中进行追溯。
中国古籍《列子·汤问》中就记载了偃师向周穆王敬献“能倡者”,“趣步俯仰,信人也”,“千变万化,惟意所适”。有意思的是,钱钟书、董每戡、季羡林等先生都指出,《列子》此条其实袭自佛典中的《生经》。《生经》卷三记载,佛告众比丘云:有大船国,国王第二子名“工巧”,制作机关木偶的技巧非常高明:工巧有技术,多所能成就。“机关作木人,正能似人形。举动而屈伸,观者莫不欣。皆共归遗之,所伎可依因”。佛接着讲,“工巧”到“应时国”,为国王作了一个机关木偶人,假称其子。这木人“形貌端正,生人无异,衣服颜色,黠慧无比,能工歌舞,举动如人”。国王命使作技,与夫人等升阁观赏。这木人“作伎歌舞……跪拜进止,胜于生人。”国王、夫人十分欢喜。不料木人竟然色迷迷地看着夫人,似乎在向夫人调情。王怒,令侍者“斩其头来”。“工巧”啼泣长跪,为子请命,王不听。于是乃子请杀子,王许之。“工巧”拨去木人肩上的榍顶,“机关解落,碎散在地。”。王大惊愕,方知是一木偶人……佛典中的故事实际上是一个隐喻,这样隐喻在《圣经》中则更为脍炙人口——上帝按照自身形象创造了人类,耶稣却大胆的宣布“我与父原为一”。显然,所谓的造物主与被创造物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矛盾的关系。生命的本能从一开始就驱使着人类去扮演上帝的角色——“造人”。于是,这种生命的“终极目的”就容易理解了。虽然无论《列子·汤问》还是《生经》,古籍中都没有记录“能倡者”的动力系统和能源系统,“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的奥秘更是只字未提,但人类却的确向这样的理想发起了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的冲击。图5图6
公元前2世纪,亚历山大时代的古希腊人发明了一台以水、空气和蒸汽压力为动力的會动的雕像,他可以自己开门,还可以借助蒸汽唱歌。1662年,日本的竹田近江利用钟表技术发明了自动机器玩偶,并在大阪的道顿崛演出。1773年,瑞士钟表匠连续推出了多种身高1米左右的可以自动书写、自动演奏的玩偶。1881年,意大利作家卡洛洛伦齐尼(CarloLorenzini)写出了《匹诺曹》(Pinnochio),讲述了一个提线木偶变成真正男孩的故事。1893年,意大利发明家摩尔制造了“蒸汽人”,靠蒸汽驱动双腿沿圆周走动。到了1913年随着诺伯特·维纳《控制论——关于在动物和机器中控制和通讯的科学》一书的出版,系统阐述了机器中的通信和控制机能与人的神经、感觉机能的共同规律,第一次把只属于生物的有目的的行为赋予机器,这为真正的“能倡者”们在现实的人类社会生活中出现,奠定了最初的科学理论基础。
也正因为如此,当捷克作家卡雷尔·恰佩克在其1920年出版的科幻小说《罗萨姆的机器人万能公司》中,根据Robota(捷克文,原意为“劳役、苦工”)和Robotnik(波兰文,原意为“工人”),创造出“机器人”(Robot)这个词汇时,一下子有如魔法般抓住了人们的内心——古老的、原始的生命诉求一旦与时髦的科学理论相结合,往往就拥有了一种现实性魔力。此后,在卓别林电影《大都会》里完全仿照人类设计的“玛利亚”又令“机器人”的形象进一步深入人心,以至于成为了此后大多数“Robot”形象的滥觞。
不过,问题在于,创造“玛利亚”这样的“类人型机器人”真的是一种终极目标?答案却是未可知的。虽然,《创世记》第1章第26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但考虑到隐喻是语言自身的根本特性,也是人类认知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理解为“所谓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内在属性造人,而非自己的外在形象而造人”,毕竟上帝即便在宗教意义上也是无形无体的(形象和样式,并不是指外表的样子,而是道德、意志、情感层面的),这意味着除了“灵魂”外,上帝为人类所塑造的肉体未必是完美的。事实上,人类对于自身的肉体形象(功能)也的确不甚满意——带着翅膀的“天使”和敦煌壁画中的“飞天”无不暗示着这一点。同时,进入工业时代以来,人类又已经把科学技术视为人类的“附骨”,某种与人类的精神能力和劳动能力深刻依附而不可分的东西,于是这可以解释了,为什么机器人技术向天空这个维度进行延伸会有其必然性——在科学技术的工具支撑下,人类只有为创造出的“灵魂”寻找一幅更为完美的“肉体”,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上帝”的超越,进而对生命的奥义这个终极问题一窥究竟。
发明家的脑洞与狂欢:“空中无人设备”的技术要素积累
由于生命奥义不可知的神秘性,对一部分人类来说,好奇心往往比实用性对他们的刺激更大,这部分人的座右铭(如果有的话)是:“我感到奇妙的是,事物何以集成一体。”但遗憾的是,科学与技术若仅仅以“好奇”为驱动力,其发展速度往往显得过份拖沓,以至于不忍直视,只有在赤赤裸裸的现实需求牵引下才能健步如飞——当然,这并不是说“好奇心”在人类科技史上是无关紧要的,事实恰恰相反,只不过作为原始生命诉求在人类心理中的投影,它的作用是隐性的。
所以,在“空中机器人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历程中,军事需求的牵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此,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贝尔纳在研究科技史后曾一针见血地说到:“科技与战争一直是极其密切地联系着的,实际上,除了19世纪的某一段期间,我们可以公正地说,大部分重要的技术和科学进展是海陆军的需要所直接促成的。”事实早期航空先驱塞缪尔·皮尔庞特·兰利(Samuel Pierpont Langley)也的确如此。在一个远比公众想像中更早的时间线上,“无人机”的祖先们就开始了自己的军旅生活,并在其中渡过了自己的大部分时光。比如1849年奥地利人用气球炸弹袭击过威尼斯,只是这种气球炸弹由于不能远程控制也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驾驶”,只能算作“无人机”中的“始祖鸟”,但“空中无人设备”(奇怪的名字)的概念已经开始出现在实际应用中。1896年5月6日,在美国陆军的资助下,塞缪尔·皮尔庞特·兰利(Samuel Pierpont Langley)于华盛顿附近的波托马克河上采用弹射系统进行了自己设计的“Aerodrome”(没错,是"drome",也就是“飞机场”)5号“无人飞机模型”试飞。在空中飞行了约1200米。这次成功飞行将以往重于空气的飞行器的飞行距离提高了十倍以上,不但证明了重于空气的飞行器是可以获得足够的升力并实现持续稳定的飞行的,被认为是航空史上重于空气的飞行器进行的第一次持续动力飞行,也是“空中无人设备”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