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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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行先试”的思路,坚持基础与提升并重,长远与短期结合,2021年省级补助完成1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完成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完成200个乡镇(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完成10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持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框架。到2025年,通过编制和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基本形成相对成熟的符合四川实践的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宜居适度、条块协同、主体多元、服务优质、形态多样、温馨和谐”的社区治理形态。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结合社区建制调整后的全省新一轮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推动在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新建党组织,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党组织覆盖。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设立社区综合党委,完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辖区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
(二)编制社区发展治理规划。2021年8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呼应把握“两项改革”后空间新格局和发展新态势。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被撤并乡镇的764个原集镇社区,指导集镇便民服务中心(站)下沉社区办公,弥补被撤并乡镇政府搬迁后的服务空白和治理空白。优化社区建制设置,指导凉山州在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建制调整优化,并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启动实施“彝路相伴”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三)推动城乡街区有机更新。2021年底前,
在完成“城中村”和棚户区建制调整基础上,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纳入各地“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程项目库。结合国家“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统筹推进城镇街区形态、生态、业态、文态、心态同步提升。按照先自治后整治、“一院一策”原则,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建设城市微景观。着力打造各类特色街区,促进宜居、宜业、宜商。推进文化保护与街区建设的融合,加强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涵养社区共同文化。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规划,共建舒心美好、良序善治的生活家园。
(四)抓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2021年省级补助完成100个“补短板”项目。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158个社区用房少于300平米的被撤并乡镇政府驻地集镇社区,全部纳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省级补助项目库,分三年实现全部达标。加大社区用房保障力度,对新建小区落实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建制度;对旧城区和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鼓励通过购买、置换、租赁、共建等方式予以保障。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特大中心城市新
建社区一般不低于600平米;其它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500平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体。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加强环境营造,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和服务时段管理。
(五)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聚焦“后半篇”文章“增强服务能力”重点任务,集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养老托幼、殡葬殡仪、助残康复、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社区矫正等公共服务,开展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门而受众相近、业务相似的公共服务事项,探索以县级为单元建设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志愿服务队和各类“微组织”,提升居民自我服务能力。2021年底前制定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支持建设20个智慧社区,其中建制调整涉改社区不少于10个。围绕改革后治理半径扩大等实际,指导以市域或县域为单位开发整合开放式“互联网+市民服务”APP。
(六)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按照“三年试点
示范、两年扩面延伸、分级分类推进、充分整合资源”的思路,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2021年先期建设200个以上社工站,其中涉改乡镇占50%以上,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完成10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其中涉改社区比例不低于30%。开展社区社工队伍分级培训,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工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
(七)营造“三治”融合氛围。利用“两项改革”中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表达、充分协商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拓展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2021年4月底前,完成居委会职能细化,依法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各类下属委员会,完善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制度规范,健全居民议事会、代表会、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创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形式。开办“社区文化讲堂”,打造“社区会客厅”品牌,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引导家风建设,
促进优秀文化传统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
(八)加强居民小区治理。建立健全社区“两委”、居民小组与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利益联结和互动方式。结合“两委”换届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院落、居民点)建立党组织,在党组织的主导下及时设立小区居民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出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住建部门开展物业服务考核评价需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小区居委会意见。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革因地制宜建设。
(九)培育社区服务经济。盘活“两项改革”形成的各类存量和增量资源,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转为社会企业。推动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治理发展基金(会)。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科创、文创平台,打造社区孵化、园区转化的双创生态。加强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开发社区公益岗位,充分利用驻区企事业单位资源,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创新创业培训。积极引入便民利民高效的
属地型社区电商、共享经济等,助推社区“新经济”发展。
(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针对“两项改革”后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布局,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巩固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社区建制调整,同步完善优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建立网格工作与物业管理联动机制。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政法科技创新,汇聚政法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智慧治理深度应用,推动省市县三级政法单位与其他单位、基层社区在执法办案、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办公协同等方面的业务网上单轨流转。
三、机制创新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社区治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提升、社区治理试点示范、购买社区治理服务等。县级政府将基层组织活动和运行经费、社区干部报酬、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探索构建“建设系基层事权、服务系共同事权”的社区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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