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
摘 要:自2014年国务院下发《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正式启动政府财务报告改革。基于此,介绍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现状,分析了当前我国财务报告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同时对今后的财务报告改革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9-0136-02
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同时,新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正式启动。
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现状
(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构成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要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改为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其中,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由政府部门编制,主要反映部门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为加强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提供信息支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由财政部门编制,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可作为考核地方绩效、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评估预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时间表
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和财政部工作部署,全国各省市于2013年开始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已试编了本级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从《改革方案》时间安排上看,2016年财政部选择7个试点省份试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开发相应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试点省份正式编制各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18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部正式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当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相关会计要素核算存在困难
1.政府资产状况核算存在困难
(1)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够全面和准确。自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对于新增固定资产,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单位情况计提折旧。但是很多地方財政部门并没有严格执行,而且对于存量资产(即以前年度购入的资产)也无法计算累计折旧。2016年新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对于政府股权投资的核算,而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由于产权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为谁的固定资产,因此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上无法准确反映。(2)目前政府会计缺少对国有产权的确认和反映。在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仅对财政部门新增加的国有股权形态的政府资产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对于国资管理的国有企业股权没有在政府账务上以权益反映,因而财务报告目前只能根据企业决算报表按照国有权益比重进行粗略折算,造成家底不清。(3)公共基础设施产权不清、核算不准。目前,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较为粗放,很多政府单独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大都记在融资平台公司账务。对于不同级政府参与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力量合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基建审计决算后直接移交建委等部门管理,并没有登记在建委账务上。因此,很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由于缺少原始会计资料,无法确认计量入账。除非聘请社会会计或审计力量对大量基础设施进行确认和评估,但由于工程浩大,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4)自然资源无法确认和计量。对于煤炭、海洋资源、水资源、森林植被等自然资源,由于储备没有探明、产权无法分清,且比如水资源季节性变化特别大等情况,无法确认和计量入账。
2.未能充分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我国目前政府财务报告中对政府相关负债信息的反映不完整,一方面是对于政府债务这个概念的界定仍然不够明确,如社会保险基金缺口是否属于政府债务;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等在政府会计中没有反映,因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
3.收入、费用状况计量存在困难
收入、成本费用是传统会计制度基本上未涉及的领域。要评价绩效,就必然要求对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确认。收入、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不一定与现金发生时间对应,这就要求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确认,这无疑增加了会计处理的难度。现金流信息同样与传统政府会计制度几乎没有联系。
(二)目前政府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尚未适应改革的要求
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直接的执行者是在政府及相关部门从业的会计人员。长期以来,这些从业人员已经适应了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下的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而政府财务报告的编报基础是参照企业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目前的知识结构可能难以适应改革的要求和规定。
(三)改革将会大幅增加政府部门的工作量,改革阻力较大
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对于各部门而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新事物,亟须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相关业务技能的提升。同时,财政部门除了要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外,还要帮助各部门尽快适应新情况,以便准确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同时进行汇总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运行,意味着政府部门工作量的大幅增加。这其中包括清查核实资产负债、编制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报送并公开政府财务报告,会大大增加各部门的工作量。特别是初始阶段,可能会耗去各部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我国相关会计配套制度建设,为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创造前提
对于财政部门,要加快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于股权投资、政府债务等属于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要素,要尽快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要尽快执行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于新购入的资产,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折旧;对于基建工程账务报表,要及时并入单位“大账”报表。
(二)加快资产清查,搭建政府资产管理平台,为财务报告改革奠定基础
搭建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将政府资产下的国有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政府经管资产统一整合到一个统计核算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资产信息系统。这样,既解决了政府资产的计价核算、统计汇总,又避免了政府资产的重复统计、统计遗漏问题。
推动经管资产法规体系建设。根据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经验,对政府资产的分类、计价、概念、边界进行明晰,推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逐步纳入会计核算。同时,尽快出台政府资产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产管理体系。
对于公益性资产管理,应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这部分政府性资产的价值核算和实物管理;对于资源型资产,应强化保护、合理开发和加强管理,积极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在分类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推动地方政府性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三)开展相关人才的培养,为政府财务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储备人才
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是政府的会计人员,但目前我国缺乏具备这方面较高专业技能的人才,因此要重视和加强该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只有成功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素质、强专业、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才能为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各环节需要的人才。对于政府会计人才的培养,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做长远打算。一方面通过短期培训提升当前专业人员的知识,同时要考虑长远,制订培训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长期培训,切实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政府会计人才,满足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人才需求。
结语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难度大,需要政府各部门的观念更新,更需要相关的技术突破。改革中应注意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之上稳步推进。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就一定能够实现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目标,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也将因此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