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计监督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摘要: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也在逐步形成,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依法行政的理念还有待强化。在民政事业的会计监督工作当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等导致会计监督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阻碍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的树立。本文将对民政事业当中的会计监督工作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并进一步探究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民政事业;会计监督;问题;方案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会计监督,指的是单位内部的会计相关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一些依法享有经济监督职权的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所开展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善性、单位内部的会计预算执行状况等所实行的监督。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对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并且可以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的不断强化。在民政单位当中,必须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工作,才能保证民政事业的良好发展。
一、民政单位会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很多民政单位的领导阶层未给予会计监督工作高度的重视。一些领导者并没有认识到会计监督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了解会计监督失控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仅仅将会计监督片面地看作是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工作任务。另外还有一些民政单位的领导者法制意识淡薄,对相关的财经、财务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导致其产生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民政的财务人员也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一部分财务人员仅仅只是按照领导的指示来完成会计工作,并没有真正履行自身的会计监督职责,由于责任心与事业心不够强,使得一些财务人员出于主观原因不愿发挥自身的会计监督权力,使得民政单位财务工作变成了只负责算数、记账的会计活动。
2.相关机构不健全。随着民政工作业务范围的扩大,民政财务机构建设必须在不断完善中来适应财务工作量增大的要求,然而受到很多主观与客观因素的影响,民政的财务机构并未得到有效的加强。此外,民政单位很多财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的缺乏也给财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带来了难度,一些财务人员一味地追求服务意识却忽视了办事原则,使得会计监督失控。
3.规章制度不完善。首先,目前很多民政部门都缺少相互配套与牵制的内部控制体系,无法实现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工作的制约,一些民政业务由于缺少规范使得财务收支混乱、无序;其次,对于现有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在实际财务活动中并未做到对相关规定的严格落实。最后,财务制度的建设工作比较滞后,对于一些原有的不适应当下财务工作开展要求的规章制度未及时做出调整与废止。
二、加强民政单位会计监督的有效方案
民政财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相关会计监督的职能,以领导重视为根本、以完善制度为基础来抓好会计监督工作。
1.提高对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视。单位领导阶层的支持是民政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只有领导者高度重视起会计监督工作,才能保证会计监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首先,作为单位一切财务工作的首要负责人,民政单位的领导必须切实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不断地提升自身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体系,从而理顺会计工作的关系,实现《会计法》以及其他各项财经法规的顺利、有效执行,为会计监督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其次,民政单位领导者要建立起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将会计监督工作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明确责、权、利三者间的关系,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和程序以及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再次,单位领导者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做到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以维护国家财经的纪律,在会计机构与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不进行干预或阻挠,并做到不指使或授权会计机构、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务,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最后,单位领导者还要积极为会计监督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对财务工作予以支持,保障会计机构与人员依法执行会计监督的职能和合法权益,通过对会计工作的跟踪了解,做到在会计监督工作出现问题时及时地给出帮助与指导。
2.加强对会计监督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对会计监督机制进行完善。会计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政府监督、社会会计中介机构监督以及单位的内部监督,只有保证监督机制实现“三位一体”,才能更好地规范单位的会计活动。对于民政部门来说,需要做好以下两点:1.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进行完善。依照《会计法》以及其他会计方面的规章制度来对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是对于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的完善,保证各项会计工作有法可依。同时还要严格地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对其做好认真的贯彻与落实。2.要积极主动地去配合外部监督。《会计法》中规定了财务、税务、人民银行以及一些社会中介机构等都有依法对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的权力,民政财务部门应当主动地与这些部门做好联系和协调,争取其支持,借助外部力量来建立起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民政部门还需积极投入到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当中,例如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等工作,为民政会计监督创造有效的方式与手段。民政部门和财务人员应当尽快地适应财政改革给本单位财务工作带来的变化,更新思想认识与工作方法,把工作重心慢慢转移到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财务管理的工作当中,通过对财务管理的分析和预测来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实现民政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总结
有效的会计监督能够为民政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使得民政事业顺应当今时代潮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高度重视会计监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民政部门还需紧跟我国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的步伐,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等来促进会计监督工作的信息化与网络化,从而更好地提高会计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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