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摘 要】 当前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多元化的发展需求,对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当今我国大量公司会计监督还存在严重的缺陷:或会计监督无效,或会计监督得不到一个好的执行。分析现阶段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会计监督缺陷,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强化会计监督合理规避企业发生错误和舞弊的风险,对保证经营效率和效果显得很有必要。
【关键词】 会计监督 缺陷 方案
1. 会计监督概要
会计监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会计工作进行控制,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的协调、控制、监督和督促,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会计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部分,是会计人员根据国家的财经政策、会计法规,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进行的全面的监督和控制,使其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广义的会计监督是本文所述及的,其内容既包括内部监督又包括外部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在中国,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认本,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
2. 目前我国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1内部会计监督与社会会计监督被削弱
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针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监督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监督悖论。
主要监督任务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通过对记账凭证和财务收支的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确保财务会计活动的合法性。但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在企业中处于被领导者,是企业的雇人员,是所在的企业为他们开工资,如何监督单位负责人呢?很显然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会计人员面临丢饭碗的风险。
二是社会监督。在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主要指民间审计,而民间审计的主体——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会计监督的主体,与被监督者没有明显相关利益,只是一种中介机构,其监督权来自政府强制力,是一种审计权力;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竟不同于政府(会计监督主体之一)强制力的代表——政府机关,它要向被监督者收取审计费用,而且价格不菲,它与被监督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2.2会计监督的信息缺乏沟通的渠道,难以形成监督的合力。
在控制程序及监控上,不仅各控制板块相互“扯皮”而又相互推托责任,就连基本的监督权归属问题都值得推敲。在现行模式下,各专业监督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实施,为了各自的行政管理目的,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现象很严重;各部门之间在某些方面权责不清,部门利益保护主义严重。这就导致了权力重叠。
3. 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3.1完善立法
近年来,随着中国新《会计法》的颁布和实施,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这对于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现象仍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一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使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受到冲击,因此,健全和完善这一会计法规体系,无疑成为当前会计监督体系法制环境优化的头等大事。
首先要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其次,促进《会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中国目前是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行,由于会计制度比《会计法》的规定具体详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较为原则抽象,会计制度成为会计操作和会计监督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全面贯彻《会计法》。今后对会计制度应逐渐弱化,将有关会计确认计量问题转移到会计准则中,有关纳税问题转移到税法中,使《会计法》成为会计管理真正意义上的根本性法律,使会计准则成为会计操作的根本性技术标准。
3.2加大执法力度
目前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的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纠正和杜绝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二是要理顺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尽量建立公开、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行为。三是要坚持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主体必须合法,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合格,行政执法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政治、业务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实际执法能力。五是建立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其合法、适当及有效。
3.3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会计总署
该机构隶属于国务院,将全国各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从单位中分离出来,归会计总署直接领导,并由会计总署给开工资。各单位会计人员定期轮换,总署会根据企业大小、需要,随机抽取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由于会计人员身份独立,只对总署负责,因而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更不存在为企业偷税、漏税。由于会计人员的工资由总署发放,会计职称评定也由总署统一考试,还会促进会计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可保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缺失的问题。
4. 加强会计监督的作用及意义
4.1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绳和依据。会计监督正是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检查,从而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一切财务收支都要通过会计这个“关口”。因此,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于防范和制止违犯财经法规的行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2有利于强化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会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各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监督,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同时,符合本单位的计划、定期、预算和经营管理要求,以便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3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也起到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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