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计监督的内涵也正在发生着变革。目前,会计监督机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会计监督的意义,重新看待和分析会计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
[关键词] 会计信息;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0-0181-03
[作者简介] 姚 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企业会计。(江西 南昌 330006)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展,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呈现出多种经济形式和利益主体的格局,这种格局一方面调动了不同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经济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些深层次的管理矛盾,会计监督的内涵也正在发生着变革。我们需要深刻理解会计监督的意义,重新看待和分析会计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
一、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机制的现状
会计监督职能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还存在着不足。第一,目前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新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尚未分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管理者。随着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会计隶属于企业,从而对企业的监督权自然就削弱了。另外,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的现象,会计管理混乱。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第二,企业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第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者,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第四,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二、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
(一)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规定,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手段是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方面的职权主要是:一是发现会计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明原因,作出处理;二是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报告,请求予以纠正。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在企业管理者的领导下,通过对记账凭证的审查、财务收支的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保证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法定允许范围之内。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心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企业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在我国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负责人认为自己是领导,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企业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企业负责人为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企业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法律负责。
3.对企业各类资产监督管理,控制资产损失。一是加强对企业各类资产损失的监督:限额以内的资产损失,在健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处理;对超出限额的资产损失,必须按规定报经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无论是自行处理还是报经审批,均须查明资产损失原因,明确造成损失的责任,属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努力降低资产损失的程度。二是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督。对外投资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对外投资,除按上述程序外,还应报经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加强企业对外经济担保的监督。对其他企业提供经济担保的,须调查其他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以及偿还能力,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方可实施。
4.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一是加强对跨期摊提费用的监督。递延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摊销期限或受益年限进行摊销,预提费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建工程项目应及时验收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规定计提折旧。对于工程借款利息,严格按制度规定处理,竣工前的支出属资本性支出,竣工后的支出进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加强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支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的监督。严禁乱支乱列,其开支总额不得超过制度规定限额。对差旅费的监督,要从严制定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差旅费的报销项目。对出差人员与公务无关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以及绕道旅游支付的费用和超标准开支等,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加强对购销活动的监督。对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购进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利用微机建立原材料供应商的有关档案资料,随时掌握市场信息。在销售环节中,对企业应收账款的呆(坏)账损失以及产品成本高于售价的损失,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企业的追索权。
5.加强对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一是加强对营业外支出的监督,不得自行增加营业外支出项目。二是加强对税后利润分配的监督,审查分配方案以及是否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监督公益金是否按规定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支出。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金及权益的监督。审查国有资本金及其效益和增减变化情况,特别是对企业改制或合并、分立、产权转让等涉及产权变动的事项,应报经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的输出结果。所以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这样的素质的会计人员才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然后,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提供机会给他们进行继续教育。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因此,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首先要主动地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同时国家、社会也要提供相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这些会计人员进行培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全面性,使得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
(二)企业外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
1.政府会计监督。政府会计监督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单位内部监督起互补作用。
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定期检查等等,其主要内容为: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任职资格。
(5)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的检查。
政府部门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定期抽查一定数量的年度审计报告,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严肃纪律、客观公正,从而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谎报情况。
2. 社会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的社会审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看,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并接受委托,对有关会计事项如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法律公证性的审计报告,以此为委托人和有关方面服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且其审计工作具有法律公证性,因此,其监督也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之,强化会计监督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端正对会计监督的认识,并为强化会计监督创造条件。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权利,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从宏观上讲,合理利用会计监督权利,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会计监督权利的履行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在新经济时代,我们应该重视会计监督的作用意义,大力加强会计监督,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以保证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使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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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喻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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