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探究
总结为情感方面的支持、物质方面的支持、信息方面的支持及陪伴给予的支持[6];周林刚则从客观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支持、网络支持,即稳定的社会关系如婚姻、同事、朋友等,不稳定的社会联系如非正式团体等)和主观体念的支持(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受尊重被体谅的情感支持及满意度)两方面进行了探讨[7]。
2.空巢老人的社会支持相关研究
近10年关于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珂莱尔·婉格尔和刘精明将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分为5种基本类型:家庭依赖型、社会整合型、自我涵括型、社区依赖性、自我局限型,对北京的126名老年人的社会支持进行研究,并与英国利物浦495名老人的数据进行了比较[8]。刘爱玉、杨善华在其《社会变迁中的老年人家庭支持研究》中证明了权利协商论与中国老年人的支持获得状况是缺乏解释力的[9];贺寨平将回归模型引入社会支持研究,在考察了山西省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支持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网络变化对其身心状况的影响后,认为老年人支持网的关系强度与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正面影响,社会支持的数量也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有影响,家庭关系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10];赵芳、许芸强调动态的发展过程,认为家庭成员虽然是空巢老人最主要的照顾资源,其功能在逐渐减弱,使得居家照顾必须配以适当的社区照顾,将老年人服务与其他不同年龄和类型的服务区别开来,独立发展,形成一个支持“空巢”老人养老的社会支持体系[1];程传锋调查发现空巢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总分和各因子分均显著低于北京市普通老年人;空巢老年人获得的社会支持明显低于非空巢老年人;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也低于非空巢老年人,但未达到显著水平;宁波空巢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具有显著正相关[11];李兆良等通过3个维度:客观社会支持、主观社会支持、社会支持利用度共10个条目来测量发现,城镇空巢家庭老年人社会支持状况不容乐观,独居老年人社会支持最低,其次是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最高[12];张风、李宗华在其《关于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的综述》中得出结论“现有研究缺乏对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体系组成部分的比较研究,大多是仅就其中某一个部分进行分析。家庭、社区、社会的支持各有优势,只有相互对比,才能各取所长。现有研究的深度与当前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亟待关注的事实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老年人社会支持的问题具有衍生性、变动性的特点。如由独生子女所引发的农村地区空巢危机、空巢老人逐渐趋于年轻化、老人在获取社会支持过程中存在性别差异等问题都值得注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