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构建计生“幸福家庭”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五大建设任务作了全面部署,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我市“一强五前”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要认真抓紧抓好“幸福家庭行动”,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计生“幸福家庭”,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执行国策,广大计生家庭做出了巨大贡献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努力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人口有效控制和经济快速发展两大奇迹,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跨越。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降至目前的1.8左右,全国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使我国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成功改变了中国人口发展的轨迹,增加了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了人民生存与发展状况。
多年来,我市广大育龄人群冲破种种封建残余陋习,积极倡导婚育新风,模范执行计生政策,有效地减少了出生人口数量,完成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8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地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计划生育家庭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70年至2006年,我市人口出生率从30.1‰下降至10.6‰,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4.1‰下降至4.9‰,30多年来,累计少出生人口190多万,节约社会扶养成本1221多亿元,缓解了大量的劳动就业压力,也使我市人均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十五”期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1年的5737元提高到2005年的882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222元提高到2005年的3220元:2000年我市人均耕地、人均住房、人均水资源量分别为1.06亩、12.70平方米和322立方米,若不实行计划生育,人均只能有土地0.8亩、住房9.7平方米、水资源量248立方米。由于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得好,我市人口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口平均寿命由1980年的69.68岁提高到2005年的71.8岁:文盲率由1990年的13.95%下降到2005年的4%以下:出生婴儿缺陷率由1990年的14‰左右降低到2005年的8.6%:婴儿死亡率由11.89%降低到10.15‰。
二、加强引导,普惠政策优先向计生家庭倾斜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我市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市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一强五前”奋斗目标和构建和谐安阳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在当前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形势下,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符合市情民意。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财政实力的增强,我们有条件、有能力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率先致富,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如我市为落实四项节育手术不仅全部免费,还为手术对象全部参加平安保险、为独生子女家庭参加新农合予以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超过60周岁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等,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殷都区在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中,整合资源,设立“计生贫困家庭小康工程创业基金”,为计生贫困家庭的致富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安阳县动员企业积极安置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人员就业,并免费予以培训。内黄县、滑县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安居工程”,为他们解决住房困难:汤阴县为政策内双女结扎户办理全家福安康保险:北关区、文峰区等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帮一”帮扶,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1000元以上现金资助,普惠政策向计生家庭倾斜已经形成共识。龙安区东风乡王潘流村王慧贤说:“当年执行国策少生优生,晚年享受奖扶制度幸福一生,衷心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
三、坚持“五进”农户,构建计生“幸福家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人口计生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新农村建设任务,找准最佳结合点,开展“五进”农户活动,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融入新农村建设大局。
一要开展农村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整合、利用建设新农村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采取项目优先、政策优惠、科技扶持、小额贷款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提高致富能力,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
二要开展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农户活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落实市政府(安政[2004])67号文件,推进“安居工程”,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增加经济收入,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
三要开展婚育新风进农户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着力把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成为农民群众娱乐活动、学习知识、接受先进思想、更新观念的场所,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四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农户活动。建立进村入户方便群众的计划生育康检制度,提供优质规范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妇科病普查诊治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的优生服务和宣传村容整洁、家庭卫生、行为文明的宣教服务,提高农村已婚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农民身心健康和村容村貌变化。
五要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农户活动。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使其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组织,促进农村民主管理。
关注民生,构建计生“幸福家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