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之变
2013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机构改革。
当天,新华社关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通稿中出现了“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的字样。
此前8天,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名为《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报告,其中跟医保统一管理相关的内容只有短短一句: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新农合)的职责,由一个部门负责。
只言“整合”,未提及具体由哪一部门负责,已清楚无误地表明,究竟是卫生部门还是人保部门统管医疗保险,仍无定论。
1998年成立的城镇职工医保、2007年成立的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管;2003年启动的新农合,则由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管。同为医疗保险,却分而治之,不仅与公民基本权利平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相悖,也让医疗保险在现实运营中,出现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抢食”的怪像。在城镇化大潮来袭、城乡统筹已难阻挡的今日,“隔江而治”已难持续。
问题是,三大医疗保险在短短十数年内从无到有,在扩充为全民医保的同时,也滋生了庞大的部门利益,任何一方,均不情愿放弃“唐僧肉”。在多个因素推动下,新农合收归人保系统呼声日渐高涨,人保部开足马力,提前预热接收工作;而卫生系统则展开自救,以期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出炉之前,扭转不利局面。
按照惯例,历次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最迟于6月尘埃落定,这同时是数万新农合从业人员命运的决定时刻。
最后的博弈
同样是3月18日,人保部下属的中国医疗保险学会低调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与会人士包括人保部智囊团成员,以及地方人保系统工作人员,在这次研讨会上,如何承接新农合成为了议题之一。比如针对2012年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为105%、 首次超支的问题(但是累计结余25%左右,整体上而言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与会者讨论了控费的路径和方法,显然,他们已经在着手承接新农合。
中国医保学会秘书长熊先军表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打通是大势所趋。
人保部一位人士态度肯定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接收新农合的可能性为90%。”
事实上,尽管在中央层面,新农合的主管部委是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但是在地方层面,除了江苏常熟新农合“吞并”了城镇居民医保,最近几年,新农合移交到卫生系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逐步统一管理已经渐成气候。
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统计,目前已经有6大省级地区 (天津、广东、重庆、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8个地级市和79个县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经逐步整合到人社部门管理。
其并轨路径之一就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起草过新农合创始文件的一位人士表示,城镇职工医保是根据就业原则,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保费,属于强制缴纳,筹资水平比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都是自愿参加,个人缴纳比例较低,财政补贴较多,整体筹资水平和报销待遇更为接近,所以在三网“融合”方面,目前可行的就是城乡居民医保先行整合。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贴标准已经统一,均为240元/人/年。
相形之下,卫生系统没有人保系统底气足,但并不服气,并几度扬言:谁管得好,就交给谁管!
此言非虚。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给本刊的资料显示,2010年,新农合基金结余率为9.21%,累计基金结余率为30.52%;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当年基金结余率分别为17.27%、24.58%;累计基金结余率为119.87%、86.44%。
结余率与报销率此消彼长。结余率低,意味着民众福利增加、基金管理方水准更高。
另外一个让新农合一位不肯具名的负责人颇为自豪的数据则是,截至2010年底,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50376人,人均管理2877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国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工作人员52294人,人均管理15987名参合人员。“我们这么少的人还管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