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的探讨
[摘 要] 作为特殊的监管对象,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一直有别于法检目录内的商品。在当前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面临改革与挑战的大背景下,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愈加凸显出其重要性和敏感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的创新转型如何才能做到把关与服务并行、质量与效率兼顾,落实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成为摆在每一个检验检疫人面前的课题。根据危险货物包装产业现状,在归纳和总结我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监督制度及检验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对主要目标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解读,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危险货物包装产业发展和促进贸易便利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危险货物;包装;检验
[Abstract] As a special regulatory object,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has been different from the commodity in the legal catalogue. In the current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reform and challenges facing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goods, import and expor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packaging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work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and sensitive to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export of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work to achieve both the control and the servic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the parallel implemen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Paul safet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trong, quality inspection "Twelve character principle, be placed in front of eac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issues.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industry, based on concluding and summarizing China"s export of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supervision system and inspection standard, the main target market of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and analyze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further increase the area of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f trade facilitation provides a useful reference and reference.
[Keywords] dangerous goods;Packing;test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化工贸易大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应用仅次于美国,每年都有众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进出口贸易,随之而来的是,危险货物的包装生产和使用量也大大增加。仅2015年一年,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完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76552 万件,共完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21068 万件。厦门检验检疫局2015年共实施出口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24.80万件,实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10.42万件,涉及本地和外地生产加工贸易企业300余家,是海西乃至周边省市进出危化品的集散地。
天津港8.12事故后,各地加强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极力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厦门港直至今年6月27日才全面恢复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当前危险货物包装的安全监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1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面临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一些企业对现行政策、相关规定理解和重视不够,没有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及资质的人员,不能掌握危化品标签公示和包装安全要求等方面的知识,安全意识不够,配合度不够;质量意识不够强,生产企业包装现场的作业要求不严谨,出现一些磕碰凹陷的外观缺陷,而且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更换,给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是各部门监管中存在短板。检验检疫部门、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等分别依据职责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监管,然而由于监管职责和侧重点的不同,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各部门的监管未能有机结合,反而形成信息孤岛,无法迅速联动。
三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脱节。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实际检验监管中发现,部分产品如2,3-戊二酮,HS编码为2914190090,經过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后判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中的易燃液体,按海事部门要求需进行包装使用鉴定。然而该货物所属编码为非法检检验目录,企业仅按普通货物进行申报,无需对出口危化品进行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2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有效监管的探讨。
一是加强危险货物包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对《商检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国家标准对企业进行宣贯,提升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使用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从企业源头把好危险货物包装的安全质量关。
二是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使用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控体系。通过对危险货物包装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奖优罚劣,进一步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使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对执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对模范遵守相关制度企业进行表揚,建立诚信体系。加大对危化品安全事故惨重教训的宣传力度,全员建立防范意识。
三是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危险货物及其包装信息化大数据库,搭建数据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国检、海事、海关等口岸部门及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危险货物及包装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从危险货物包装生产、销售、灌装、国内运输、出口等环节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管。
四是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名录》和《法检目录》完善。各部门将自身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或者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产品进行汇总,结合风险分析,最终确定确实存在危险特性的货物。从而合力推动将这些产品加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和《法检目录》,完善监管网络。
五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部门人员职责和处置结果评价等,狠抓预防和治本,抓好重点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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