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普世价值,倡导共同价值
近年來,普世价值问题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普世价值”一词频频出现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成为一个新的流行语。但是,“普世价值”作为西方掌握话语权的一个概念,理论上错误明显,实践上危害极大。因此,应该用共同价值进行正确引导,以澄清普世价值问题的迷雾。
一、普世价值的谬误
“普世价值”有其特定的内涵,指的是“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等概念,认为这些概念为普天下的所有人共同接受,并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亦即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价值。它打破了所有民族、种族、阶级和国家的界限,也超越了一切文明、宗教、信仰的差异,并且不会因时代的变迁、社会形态的更替而有任何的改变。其错误主要体现在:
1.“普世”这个概念本来就是一个神教的宗教概念。“普世”概念最早是由基督教东、西两派为争夺在整个罗马帝国的影响力而提出并使用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一些新教教会发起了旨在争取全世界基督教各派联合的“普世运动”,主张“教会是超国家、超民族、超阶级的普世实体”。可见,出于宗教的“普世”概念,本来就具有绝对、永恒、神圣的含义,于是,普世价值也就自然变成永恒的、神圣的、一个被神化的世俗概念。所谓“普世价值”有三个含义:一是跨越空间,不管地球上的哪个角落、哪个国家,都存在;二是跨越时间,不管古代、现代还是未来,都存在;三是这种价值具有普遍适用性,即不仅适用于个别人、少数人甚至大多数人,而且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普世价值从其概念来源上看,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方式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
2.普世价值违背价值哲学基本原理。价值哲学认为,价值是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关系,价值的基本特性是客观性与主体性的辩证统一。价值的客观性在于: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主体的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社会实践和历史条件制约的。价值的主体性在于:价值的个体性、多维性和时效性,即价值是以主体尺度为尺度、依主体不同而不同,同时主体及其需要又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并因时而生、顺时而变。因此,无论是价值的客观性还是主体性,都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既是把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相联系、相统一的现实基础,也是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并使物向人趋近的可靠根基。
价值是客观性与主体性的辩证统一的原理表明:第一,人类虽然具有普遍价值,但并非是抽象、孤立的普世价值。对于作为同一“类”的自然与社会生命体的人类而言,有着共同、基本的利益、需要和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价值主体具有客观一致性,因而人类具有普遍价值。但是,普遍价值只能根基于人的现实存在方式、生活方式和实践方式之中,由客观上人们共同活动和交往的社会关系结构、特定的活动方式及其条件等本身内在生成。第二,人类虽然具有普遍价值,但并非亘古不变的普世价值。普遍价值总是要受到人类认知能力与手段的影响,受到主体需要及其程度的影响,其内涵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亘古不变的。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第三,人类虽然具有普遍价值,但并非空洞的普世价值。普世价值强调的是绝对的普遍性,脱离了特殊性和个性,而普遍价值应该具有一种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分化与统一互动、在多元化基础上形成统一性的特征。具体而言,就是普遍性特殊化,特殊性普遍化,即把某些普遍性规则看作是适用于特定场合的具体规则,而对于符合主体权利和责任特殊规则给予普遍化的保证。比如“穿鞋”,普遍主义式的结论:“所有人都穿某一种类或型号的鞋”;特殊主义式的结论:“任何人任何情况都穿自己认为合适的鞋”;“特殊性普遍化”的结论:“所有人都穿适合自己(脚)的鞋”;“普遍性特殊化”的结论:“足球赛场上,所有运动员都穿适合自己(脚)的运动鞋”。
3.普世价值隐含西方模式的普世性。某些人和国家之所以把“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等价值综合起来叫做普世价值,并不仅仅是将几个概念简单相加,而是认为其背后带有长期形成和倡导的某些具体模式,而且其潜在之意是这些模式是普世的,因此普世价值和普世模式是连在一起的。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的所谓“颜色革命”,其重要原因就是西方某些国家推行普世模式。因此,他们的逻辑是:第一,把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一系列价值观统称为普世价值;第二,把这些价值观理解和解释为某种特定的模式;第三,把这种特定模式作为这些价值观实现的标准;第四,公开或者隐蔽地向别国强行兜售这些模式。这一逻辑正是某些人和国家卖力宣扬普世价值的实质,显然,我们不仅不能认同,而且要坚决反对。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发展模式神化,同样也不能把别人的模式神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我们得出的必然结论。
二、“共同价值”的提出
从价值理论视角看,价值不仅具有相对性、具体性,而且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价值的共同性源于主体有共同的需要。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的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时不可避免地会碰到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从而产生一些共同的需要,形成一些共同的价值关系、价值追求和价值观念。因而,不同文明在相互隔绝的情况下也会产生相似的价值观。
当然,价值的共同性是分领域、分层次、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由共同利益的差异决定的。在存在较多共同利益的领域或问题上,如科技进步、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卫生防疫、预防犯罪等,价值的共同性就比较多。而在利益竞争、利益冲突较多的领域,如阶级关系、劳资关系等,价值的共同性就相对较少。
既然存在价值的普遍性,而普世价值又是对价值的普遍性进行的歪曲性解读,那么,应该用什么概念替代“普世价值”概念呢?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人类价值共识的制高点上,提出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讲话,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其实,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概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倡导的并为全人类所认同的共同价值。翻开中国共产党近些年来的诸多文件,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概念从没有消失过,也从来没有被否定过,更不用说批判了。胡锦涛同志多次表示了对普遍共同价值的看法。例如,他指出“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广泛传播了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的基本价值”。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基本内容包含了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种场合对其进行了强调。在一些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平等、民主、人权等的重要性。在2013年的“两会”上,他指出,“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表明了对平等、公平、正义的高度重视。在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他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2015年他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讲到自由和秩序的关系时说:“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这句话把自由和秩序两者之间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也讲明了对自由问题的认识和态度。“2015·北京人权论坛”在京开幕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近代以后,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三、倡导共同价值的意义
1.共同价值源自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习近平同志在就任总书记后首次会见外国人士时就表示,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面对世界经济的复杂形势和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反复强调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当前国际形势的基本特点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粮食安全、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网络攻击、人口爆炸、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不论人们身处哪一国、信仰何如、是否愿意,实际上都已经处在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因此,共同价值明确了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的价值主体,具有坚实的基础,而不是源于虚幻的、神教的宗教概念。
2.承认共同价值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从哲学上讲,共性或一般性不是孤立存在的。人们在思维中可以抽象出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来,但在现实中,共性或一般性脱离不了个性和特殊性。共性或一般性总要寓于个性、特殊性之中,并通过个性与特殊性表现出来。我们所见到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事物。而且,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人类对事物的抽象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对事物的认識水平也是变化并且发展的,要经历一个从不知到有所知、从较浅的认识到较深的认识的逐步深化的过程。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总是要受到人类认知能力与手段的影响,其内涵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亘古不变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样是一个不断积累和进步的过程,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文明的积累、进步既包括同一种文明纵向上的继承,也包括不同文明之间横向上的借鉴、吸收和融合。特别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交流日益频繁,各民族的历史正逐渐成为世界历史,人类面对的许多挑战已经超越了国界的限制,都需要团结合作、共同应对,从而需要确立一些超越国家、民族和社会制度的共同行为准则或价值准则。经济全球化愈发展,价值领域的共同性也愈发展。
3.共同价值真正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共同价值不是绝对的价值。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共同价值反映的是人类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追求,是人的社会性和相互依存性,是不同的人、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共性。共同价值不可能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国家和民族,只能适用于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地域,只能存在于具体的价值关系中。共同价值也不是特定价值,比如西方价值的普世化。它们不是伦理学中的“绝对命令”,不是天才人物的发现,不是某个地域的特殊价值的人为提升,而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在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和融合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一个客观的、自然的过程。不论是外部的强力灌输,还是主动地囫囵吞枣式的接受,都无法真正形成共同价值,都得不到被输入方的认同。因此,共同价值表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这些都是现代国际社会普遍共同承认的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也就是说,这些大家都认可,都在为之而努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要简单地否认别国的努力,用自己的尺子来衡量全世界,把自己的模式强加到别国头上。在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前,每个国家都是平等的主体,都是自主的。这正是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实质所在。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