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需要补碘吗
不同地区人群体内碘水平高低不一,统一的盐碘含量标准并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
3月15日,国家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开始实施,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由原来加工水平的35毫克/千克下调至20毫克/千克至30毫克/千克,分为20毫克/千克、25毫克/千克、30毫克/千克三种。北京选择了其中25毫克/千克的均数标准,作为本市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针对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需人群,北京市将提供碘含量均数为30毫克/千克的孕妇专用盐,比一般碘盐的碘含量更高。
人对碘的正常需求
人体需要碘的含量极小,但碘对人的生理功能特别重要。碘的生理功能其实就是甲状腺素的生理功能,因为碘是维持甲状腺正常功能的必需元素,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碘能促进能量代谢和物质的分解代谢,产生能量,维持基本生命活动,同时维持脑垂体的生理功能。碘还能促进发育,发育期儿童的身高、体重、骨骼、肌肉的增长发育和性发育都有赖于甲状腺素,如果这个阶段缺少碘,会导致儿童发育不良。
碘也能促进大脑发育,在脑发育的初级阶段(从怀孕开始到婴儿出生后2岁),人的神经系统发育必须依赖于甲状腺素,如果这个时期饮食中缺少了碘,则会导致婴儿的脑发育落后,严重者可患“呆小症”,而且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以后即使再补充碘,也不可能恢复正常。
人体所含的碘共有15到20毫克,其中的70%到80%储存在重量仅有15至25克的甲状腺组织中。正常人每天碘的最低生理需要量为60微克,这60微克的碘所合成的甲状腺激素能满足人体基本代谢的需要。人体内的碘来自几个途径,其中80%左右来自食物,是碘来源的主要途径,如各种粮食、蔬菜、水果、肉禽蛋类、乳制品等,而且动物性食物含碘量高于植物性食物,进入消化道的碘化物也容易被吸收。其次,人体碘来源于饮用水,通过水获得的碘占人体碘的10%左右。此外,空气中也含有碘,人体约5%的碘来自空气。最后是甲状腺素代谢过程中脱下的碘,可以被人体再利用,即甲状腺分泌的含碘激素:四碘甲腺原氨酸T4和三碘甲腺原氨酸T3。
不同的人群对碘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世界卫生组织对不同人群的每日碘的推荐供给量分为四个群体。0到59个月的学前儿童为90微克/天,6到12岁的学龄儿童为120微克/天,12岁以上的成人为150微克/天,而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为200微克/天。
“大脖子病”
人体除了可以食物中摄入碘之外,甲状腺也可以通过代谢来合成碘并将碘贮存于甲状腺素中。通常所说的甲状腺分泌的含碘激素(甲状腺素)就是T4、T3,但T3的生物活性比T4约大5倍。人体合成和分泌甲状腺素有一个互动环节:当血液中甲状腺素(T4、T3)减少时,会使得促甲状腺素释放激素(TRH)增多,接下来促甲状腺素(TSH)也增多,最后促使T4、T3合成。
如果人体缺碘(T4、T3的合成和分泌减少),丘脑下部—腺垂体系统就会感知,然后促甲状腺素释放激素分泌增多,促使促甲状腺素增多,后者就会促进甲状腺合成和分泌T4、T3。但如果人体摄入的碘不足,无法供应碘原料,甲状腺就会无法合成甲状腺素,但是又会受到促甲状腺素的不断刺激,甲状腺就会变得肿大起来。因此缺碘地区的人们就会患“大脖子病”,即甲状腺肿大。当然,碘不足还可以造成呆小症等其他一系列疾病,所以补碘是一种好的选择。
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表明,碘缺乏病(IDD)每年使全球7.4亿人受害,造成人的大脑功能障碍,甲状腺肿大,并引发精神疾病。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99年就决定,通过加强食盐加碘项目和扩大食用覆盖率来实现消灭碘缺乏病,其主要根据是,碘缺乏障碍将继续是胎儿和婴儿大脑功能损害的最主要原因,同时又是青少年智力发育迟延的主要原因,而它又是可以预防的。
当然,碘的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体现,不过碘缺乏病在世界130个国家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所以,在这些国家需要补碘。
补碘:过犹不及
中国幅员辽阔,有的地方缺碘,如内陆和山区,有的地方则不缺碘,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但是,通过食用碘盐的方式全民补碘当然会满足和弥补一部分碘缺乏者的需求,也能有效预防甲状腺疾病的发生,但是也潜藏了危机。因为,对于不缺碘的人来说,过多的补碘反而是一种伤害。
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到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到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孕妇200微克/天的安全线。
补碘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有几个方面。一是高碘性甲状腺肿大和高碘性甲亢。二是高碘对智力有负面影响,一些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高碘地区学生的智商明显低于适碘区。当然,这种影响不如碘缺乏的作用明显。三是高碘可能影响男性生育力,美国的研究表明,美国人过多食用碘盐可导致男子精子计数减少。
尽管补碘过量的这些副作用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证实并阐明其中的原理,但现在对一些补碘过量导致疾病的原理已经能得到合理解释。例如,过量摄入碘会减少甲状腺释放甲状腺素,这样人体血液中的甲状腺素(T4、T3)就会下降,而T4、T3的减少就会反过来促使促甲状腺素(TSH)升高,再由增高的促甲状腺素刺激甲状腺体积增大。于是这种甲状腺肿大就称为碘诱发性甲状腺肿大或称高碘性甲状腺肿大。
这种情况在国外早有发生。比如,日本北海道的日高山利尻岛和文莱等沿海一带的居民就因为过多摄食海产品,造成摄碘过多,因而产生和加重了地方性甲状腺肿。同样,日本人摄入高碘食物海藻碘(200mg/天)后,10%的人发生高碘甲状腺肿大。
应区分对待碘盐和无碘盐
由于补碘是中国的基本国策,现在人们想吃无碘盐也很困难。而且在中国,食盐基本上由盐业公司专营,实施统购统销。在属于食盐加碘的地区,未加碘的盐无法在市场上合法购买,否则便会成为违法的“私盐”而受惩处。
当然,在中国也有一些地方能买到无碘盐,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但是,在大部分地区,碘盐是一种常规供应方式,甚至在浙江这样的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也难以买到无碘盐。如果公民要买非碘盐,可以到盐业公司经营的盐产品专卖店,但是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相关疾病证明。
不过,在长达15年的全民补碘之后,有关部门对中国的补碘政策进行了反思,认为不能对补碘行为实行一刀切。因为,内陆地区和山区,人们较少吃到海产品,因而可能缺碘。但是,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人们可以通过海产品和饮食的多样性补充到碘。而且,由于中国幅员辽阔,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食盐的摄入量区别较大,不同地区人群体内碘水平高低不一,统一的盐碘含量标准并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
经过调研之后,2011年9月,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于2012年3月15日起实施。这次调整最重要的就是,把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由原来的35毫克/千克下调至现在的20毫克/千克至30毫克/千克,并分为20毫克/千克、25毫克/千克和30毫克/千克三种水平。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人们的饮食习惯和碘营养水平供应一种、两种或三种碘含量的碘盐。
显然,这是一种更好的有针对性的科学补碘。当然,更好的做法应当是,对于能从食物中充分摄入碘的沿海地区人群及其他人群,市场上也应当供应不含碘的盐,以免这些地区的人群补碘过量而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