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不可被“武打”偷换
编者:作者姚文俊,1948年出生,男,汉族,四川省资中县人。内江日报社主任编辑,盘破门武术名家。研究方向:老子《道德经》与中国武学文化。本文节录自作者《中国武坛被无知绑架》一文。题目是编者加的。
1985年12月,由成都体育学院习云太教授撰写的《中国武术史》出版,此后,《中华武术传统史》(1993年崔乐泉著)、《中国武术史》(1994年林伯源著)、《中国武术历史与文化》(1995年程大力著)、《中国古代武术》(1996年任海著)、《中国武术史》(1996年张耀庭主编)、《中国武术史》(2000年赵国庆等著)、《中国武术史》(2003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纂)相继出版。此外,还有由蔡宝忠所著的《中国武术史专论》、由周伟良所著的《中国武术史》、由温力所著的《中国武术概论》、由余水清所著的《中国武术史》、由于志钧所著的《中国传统武术史》、由王广西所著的《中国功夫》、由邱丕相所著的《中国武术史》等等相继问世。
一时间,中国武坛对中国武术史的研究,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潮流。而探求这一潮流的源头,却是源于1984年7月,日本学者松田隆智所著的《中国武术史略》。该书一出,中国武术界有学者惊呼:“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都没有出现一部中国武术史。但国外研究武术史却迈出了一步,而且重视有加。中华武术以其特有的魅力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世界需要武术的呼声日益高涨,研究中华武术是我国学者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
松田隆智的《中国武术史略》,有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将中国武术起源的历史归于“原始社会”、“黄帝时代”。正是松田隆智的这个观点,给予了中国的教授、学者以极大的影响。于是,中国武坛就出现了“中国武术起源于生产劳动”说、出现了“中国武术源于人与兽斗和人与人斗”说、出现了“中国武术起源于古代战争”说、出现了“中国武术主要起源于民问的私斗”说等等,不一而足。
2003年由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纂的《中国武术史》,肯定了“中国武术历史起源于‘原始社会’、‘黄帝时代”’这一基本观点。由此,便将中国武术起源的历史打上了官方权威的烙印。于是,在中国武术的起源问题上,中国的官方,以及诸多教授、学者,就与松田隆智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一边倒”之势。
然而,笔者这里要问,中国武术果真起源于“原始社会”、“黄帝时代”吗?中国武术果真产生于“生产劳动”、“人与兽斗”、“人与人斗”、“古代战争”、“民间私斗”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从人类共性的规律看,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经过“原始社会”时期。并在这“原始社会”时期中都会有“生产劳动”、有“人与兽斗”、有“人与人斗”、有“古代战争”、有“民间私斗”,这是历史的真实。那么,据中国官方以及那些教授、学者的观点来看,就应该说: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都存在“武术的起源”,并且都有“武术”。但是,历史的看,“武术”只有中国才有,而外国没有。因此,这就.~iiE出了导致中国武术起源的原因,并非是“生产劳动”、“人与兽斗”、“人与人斗”、“古代战争”、“民间私斗”。故中国官方以及诸多教授、学者,和松田隆智的观点显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仔细分析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则是松田隆智和那些中国的教授学者,用“武打”偷换了“武术”概念。
应该看到,原始社会的“生产劳动”、“人与兽斗”、“人与人斗”、“古代战争”、“民间私斗”是能够产生出“武打”的。这是历史的真实。而这种现象,才是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不例外,外国也不例外;东方不例外,西方也不例外。
但是,“武打”并非就是“武术”。
概括的说,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武打”遵循的是“刚强胜柔弱”的打法理念,而“武术”遵循的则是“柔弱胜刚强”的打法理念。前者是常识和公理,而后者是理性和理论。故“武术”乃是“武打”的升华,即理论抽象的结果,是一种高级的、理性的打法形式。其表现特征为:“武打”旨在“打勇”、“打力”;“武术”旨在“打桩”、“打机”,即“打法则”、“打方法”、“打技巧”。
正是因为“武术”乃是对武打“理论抽象”的结果,故其必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某一高级阶段的产物。而且,在这一高级阶段中必须有着完备的“哲学”思想出现。
那么,“武术”的哲学思想是什么呢?它何时出现、何人创造的呢?
答案是:“武术”的哲学是以“阴阳”及其“变化”的哲学为指导,基于“柔弱胜刚强”的理念和理论而形成的打法,并包括了打法的法则、方法和技巧。“武术”产生于中国的“西周末期”。它为老子所缔造。
具体的说,老子的“武术”思想就是:
从“道法自然”中老子抽象出了“柔弱胜刚强”规律,并以之与“刚强胜柔弱”规律针锋相对。并以“柔弱胜刚强”为理论和理念,注重“条件”并把握“条件”,以做到“柔弱”战胜“刚强”。
而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条件”就是:“阴阳”观,及其派生出来的“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观等哲学范畴,和它们的“变化”的辩证法。
基于此,老子揭示了武术诸如“桩法”、“见机则打,避实就虚”、“动中求打”、“以静制动、以动逼静”、“打在机前、打在机后”等等打法法则、方法、技巧。
所以,历史地看,由于有了“哲学”的标志和规范,这就使得“武打”与“武术”分别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
因此说,“原始社会”、“黄帝时代”只能产生出“武打”。因为这时生产力低下,社会分工不发达,而且未能产生出成体系的哲学思想。
而只有历史发展到了西周末期,特别是老子集中国阴阳哲学之大成的时候,这时的阴阳哲学方才孕育出了“武术”。
可见,由于“阴阳”哲学为中国所独有,正是如此,故“武术”也为中国所独有。这就完全解释了“武术”为什么只能出在中国而不能出在外国的个中原因。
笔者于2003年开始,先后著文《老子是中国武学及武术散打和文化的缔造者》、《揭示老子武学文化之真缔》、《从老子思想体悟武术哲理》等文发表于报刊杂志,意在揭露和批判这种偷换“武术”、与“武打”的概念的做法,学术上的荒谬和在实践中为武坛造成的种种乱象。
国人须知,中国武术是老子为中国黄种人量身定做的、赖以安身立命的、保种保族之“国术”。今被丢失和篡改,有悖于老子之初衷,有悖于民族之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