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中开展孕检重要性的探讨
【摘 要】目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关键词】婚检;孕检;胎检;新生儿筛查;优生优育;出生缺陷
【中图分类号】R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9-0364-01
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期发展,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是保障出生人口素质的基本手段,而婚检、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可以避免家庭不幸,减轻社会负担。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及范围:灵山县2010年2月份至2011年12月份参加婚检的所有女性新婚人员。
1.2 来源于我县2010年2月份至2011年12月份参加婚检的所有女性新婚人员的《婚前医学检查表》、婚检登记簿及各种报表。
1.3 采用集体抽样方法和分类统计方法,抽取我县2010年2月份至2011年12月份参加婚检的所有女性新婚人员为整体样本,对样本中怀孕妇女感染HIV、乙肝、梅毒进行分类统计。
我县2010年2月份至2011年12月份参加婚检的新婚人员为26481对,其中大约有7869对的准新人已怀孕,这就迫切要求在婚检中开展孕检。从这2年的工作中,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婚检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是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关键,是第二道防线,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三道防线,这是维系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因此,对婚检中检查出的孕妇及时帮助她们建立孕妇健康档案,及时进行孕期保健(如进行产前筛查等),也就是说,婚前保健和孕期保健工作同时兼顾,这就要求婚检工作人员既要熟练婚检工作,又要熟悉孕期保健知识,才能帮助这些准新人安全度过整个孕产期。这也是进行母婴阻断的最佳时期。
2 结果
2.1 开展地贫防治工作,做好地贫早期干预
我县从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通过婚检筛查出地中海贫血阳性者8791人,其中夫妻双方均为阳性的有843对(有175人已怀孕)医务人员均及时对他们进行了婚前医学咨询、指导和追踪管理,指导他们在孕早期做地贫基因诊断,如夫妻双方均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或曾生育过重型地贫儿者,均应在孕14-20周到医院做产前诊断,如诊断所怀的胎儿患重型地贫,应立即终止妊娠,避免重型地贫儿出生。从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婚检人员中已确诊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13对,诊断出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3例,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胎儿1例,针对检查结果,医生对他们进行了咨询和指导,3例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已终止妊娠。
2.2 全面实施母婴阻断传播工作
我县从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婚检检查中孕产妇7869人次,检出15例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孕妇,通过自愿咨询终止妊娠2例,13名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均按要求服用抗病毒药物,采取人工喂养,免费发放奶粉,目前还在随访中;检出15例隐性梅毒孕妇,通过自愿咨询终止妊娠2例,13名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均按要求进行规范治疗;检出900多例乙肝携带者孕妇,所生婴儿均按要求注射乙肝疫苗。
3 结论 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期发展,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是保障出生人口素质的基本手段,而婚检、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可以避免家庭不幸,减轻社会负担。地贫筛查阳性对象跟踪随访、遗传咨询指导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导评估,确保地贫防治工作过程科学规范。相信经过努力,我县的出生缺陷首位病因的地中海贫血胎儿水肿综合症的发生率逐步下降,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持续上升状态有所缓解,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会逐年减少,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婚检和孕检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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