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食品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在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同时,由此而引发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食物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提高人们的信任度和保障身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文章就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行业准入要求较低
丰富的食品种类虽然满足了人们的选择需求,但食品当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也严重危害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主要原因是,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食品行业规范不够完善,现行的行业规范落地后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食品企业通过打擦边球和利用行业空白,生产出了大量没有经过食品安全部门认证的假冒伪劣食品。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通过这些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我国食品安全认证体系确实存在着一些漏洞,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无论是监管范围还是监管力度都亟待提升。
信息真假难辨,对消费者有误导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视角在食品监管当中的应用,虽然能够很大程度的提高监管范围和力度,但“互联网+”视角在实际应用当中也会或多或少的带来一些信息上的干扰。例如,普通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时,由于专业知识不足会误以为合规的化学添加剂是非法的,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问题的严重性也就会越来越大。实际上“互联网+”就是给消费者和销售者搭建的一座平台,是消费者行使对食品的知情权和调查权的一个媒介,“互联网+”平台没有设定任何准入门槛,消费者和商家都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意见,也恰恰因为这点给一些缺乏职业道德和惯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商家,提供了一个可以恶意中伤和诽谤诬告他人的途径,如果这种事态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那么被污蔑和诽谤的商家就会受到严重的利益伤害,从而给整个互联网环境造成非常大的坏的影响。
“互联网+”监管系统不够完善
“互联网+”监管系统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类似于“阳光厨房监管系统”,“二维码监管系统”,“食品全程监管系统”在实际应用当中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诸如,消费者只认定有二维码的为合格食品,但实际上也都是合格健康的食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食品监管部门没有把消费选购的食品录入到数据库当中。与此同时,有些消费者也抓住了商家与平台之间的服务规则,利用平台来敲诈商家,如果商家不给优惠就利用平台投诉商家,这种行为给整个食品行业的有序发展和食品监管部门的正常运转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可见,“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出现不仅给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提供了新的监管利器。所以把“互联网+”应用到食品安全监管当中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即能够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多重监管,又能够发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作用。具体操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1)构建多元主体监管模式。发挥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当中的主导作用。按照政府为导向,企业为执行者,社会为监督者的方式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正常运行。政府在主导市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不能只顾对食品安全的线下监管而忽略线上监管,要核对网站信息的真伪,对于网上出现的虚假信息要密切跟踪及时辟谣,避免群众利益和商家利益因谣言受到损害,要适当抬高食品质量门槛,从源头上消灭食品安全问题,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2)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之路任重道远,仅仅依靠政府出台的行政监管模式是很难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的,政府应对市场主体进行强化,树立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从严管理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法律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所涉及的法律权限,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推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全面落实。(3)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数据是“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最核心的内容,“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就是用数据进行决策,用数据进行管理和创新。就目前数据共享来讲,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力度整合好相关政务信息数据,为平台提供更多的跨部门、跨级别的数据信息进而解决好当前数据共享不足的问题。让信息多元化,让群众一目了然,让管理更加切实有效,满足人们对于数据信息共享的需求,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信息化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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