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六大“督察局”正式亮相:中央环保督察将成常态
这六个区域督察局,由环保部原六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升级”而来。
据11月23日消息,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保部派出行政机构,正式更名为“督察局”。
“督察局”的一大新增职能是承担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督政。这也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将成为常态。
从2015年底河北试点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开展四批督察,覆盖31个省份。这也是环保督察体制的一项重大突破,从以往由环保部为主转向中央主导,从督企为主转向重点督察党委政府。
环保部各区域督察局常设“承担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职能,并由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归口管理,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将常态化。
这在中央有關文件中已有明确要求,2015年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从2016年开始,每两年左右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这也是环保部去年以来的又一次机构调整。2016年,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