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公选领导干部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我党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形式,是我国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一步。现阶段,公选领导干部已经在很多地方开展实施,在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人民拥护和支持。但必须看到,公选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本文首先对公选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可以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了探讨,着重从公选领导干部的“三环节”入手,提出对策。
关键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存在问题 三环节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我党推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党始终秉持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选拔、平等与竞争原则来进行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公职人员的录用工作。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基础上,我党已经形成了职位分类制度、新陈代谢制度、激励约束制度、职业发展和保障制度等公职人员选拔和录用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对于国家政治制度的改革,对于人民的信任和拥护都是极其重要的。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方已经或逐步开展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更是如一汪清泉,给人民以前所未有的期待。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着不完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的来妥善解决在公选干部中遇到的问题,给人民以满意的交代。
一、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分析
1.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存在问题
当前,公开选拔干部的考试主要有公共科目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三方面构成。通过这三方面的考察,基本可以判定应试者是否合乎职位的要求,是否具有担任该职位所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但是,对于这三方面的考察,也存在着不少的疑问,主要有考试无法真正检验应试者的能力;应试者中高分低能者淘汰有能力的人;面试的客观公正性受到质疑。现行考试能力测试内容不足,概念性和分点式的考察过多,考试的方式存在问题,这都可能造成“考手”即高分低能者淘汰低分高能者的现象。
在能力测试考试中,考察的多是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对解决现实问题的考察则设置的不够。面试环节中,考官的素质和面试的公正性受到更多的质疑,部分考官的知识不够,对面试的业务知识,包括面试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了解不够,欠缺对应试者观察和分析判断的能力。很多考官单纯从应试者回答的对错中判断其是否合适,没有对应试者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的考察,这可能导致能力强,而对业务知识准备不够全面的人遭到淘汰。面试的公正方面,很多考官在面试结束前,打分之前,不适时的发表对某一应试者的评判,这极有可能影响其他考官对于该应试者的打分,影响考试公正性。
2. 组织考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组织考察是我国干部选拔制度中及其重要的一环,在公选领导干部中也不例外。在当前我国公选领导干部的组织考察中,很多都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组织考察应有的作用。首先是民意测评的失真失态问题,在全员参与投票的组织测评中,很多都因为情感、个人关系等而投票,失去对个人情况真正的考察。在一定范围内投票的民意测验中,更是排除了广大基层人员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其次是个别谈话的失真失实问题,个别谈话很多都失去真实性,尤其是在被考察者和考察者存在某种程度的关系时,谈话就变成了过程式。再次是考察机制的不完善,存在考察事项不公开,考察范围有限、方法和手段单一,考察结果不公开等问题。
二、 我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 大胆探索,大胆实践,把选举制领导职位引入公选的范围
在我国选举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将公开选拔引入选举制领导职位,将公开竞争引入选举制度,无疑是对领导干部选拔制度的重大突破。公开选拔选举制领导干部,将考试合格者定为候选人,也就是应试者在经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之后,他也只是获得了候选人资格,而不是真正获得了这个职位。只有在经过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选举或任命,他才真正成为这个职位的履职者。这就表明,在选拔领导干部时,要经过两个环节,一个是公选的一般程序,一个是人大的选举或任命阶段。这种方式产生的领导干部,更具有公开、透明性,更能得到人民的认可。
2.加强对领导干部公选“三环节”的指导与监督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三环节”是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三个阶段,必须加强对这三环节的指导和监督,才能使公选领导干部成为真正的公开、透明、民主的选举。
在笔试环节,要加大综合知识的考题量,广泛涉及政治、法律、经济和人文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合理进行考试内容的权重设计。面试环节,加大能力测试内容,改进面试测试方式,把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里作为重点考察。面试考官问题,应建立考官人才资源库,把一些政治素质高、知识渊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选拔出来,建立考官资源库。建立异地考官测试制度。在组织考察环节,改进民意测验的内容,把群众公认的原则做更加具体和量化的要求。把传统的领导干部考察中的德、能、勤、绩、廉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使每一项的考察更加具有实效性。从法律或制度上对民意测试及个别谈话的范围做出限定。要使全员参与的民意测验和部分人员参与的测验相结合,使个别谈话中有各方人员的参加,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要有专业的考察官参与。建立公选领导干部的公开制度,把公选的结果及时公布到报纸和网络上,建立反馈机制,把人民群众对公选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汲取有益的成分。
公开选拔领带干部制度是我党适应新世纪、新形势而进行政治改革手段之一,在我党选拔领导干部的路上具有开创性和象征性的意思。在实践中虽然遇到了诸多问题,但事物的成长发展必然是两方面的矛盾统一体,我们要坚持“去粗取精”原则,及时修正公选领导干部中碰到的问题,把这一有利于党、有利于人民的好制度坚决的执行下去,使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潘艺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相关问题研究.职大学报.2005.第2期.
[2]陈凤鸣.羊淑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达州新论.2006.第6期.
[3]胡凯波.易志桃.关于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的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第3期.
作者简介: 刘飞(1972-),女,辽宁黑山人,研究方向: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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