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策略研究
计划、分层次、按比例地分成几个流向,分别接受不同类型的教育,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1996年我国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教育分流的规定是:“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对社会而言,普职分流对社会的经济协调发展、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社会人才的合理配置等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对个人而言,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个人人生命运的一次重大抉择,包括对自身职业的规划、人生的历程甚至以后的经济与社会地位等都具有重大影响。普职分流的标准是什么?应遵循怎样的程序?这个似乎应该很明确的问题在现实中却相对缺乏。现实中普职分流的实际情况是:一切以分数为标准。成绩好的读普高,成绩差的读职高,这似乎成了所有学生和家长的唯一的也是公认的选择标准。这种唯知识论的标准,完全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个人爱好及智力发展的特性及将来的成长性等。在这样的标准下,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往往是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或者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而进行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这种观念层面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普职的协调发展。
普职协调发展的重点是中职如何发展的问题。就目前湖南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对职业教育层次的要求上,除工业化中期要求的高职培养的高级技能人才,更需要中职培养的一般技能工人。据统计,美国20世纪80年代社会上各种职业类别对教育年限的要求以12年为最多,也就是说在职业教育方面对中职毕业生的需求是最大的。另外,在欧盟成员国中,有11个国家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超过50%;德国汉堡市的中等职业教育比例甚至高于60%。湖南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和现在的欧盟尚有一定的距离,按照社会越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越大的规律,那么目前湖南对职业教育的人才需求中,中职应占更大的比例。
但就实际情况而言,20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期间,湖南的中职教育却遭遇到较大的滑坡,主要原因有四:一是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就业压力增大,使得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二是由于独生子女比例增加,家长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三是一些地方没有及时处理好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关系,过多地强调高校扩招和扩大普通高中,而对中等职业教育在政策上没有给予有力的支持;四是中职自身的培养模式存在较大的问题,过多借鉴普教模式,缺乏应有的特色,所教的内容理论的东西多,实践的东西少,使得其毕业生赖以生存的动手能力较为缺乏,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
也正因为如此,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大力发展农村中职教育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湖南省将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确保全省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比例超过普高。”也因此为湖南普职的协调发展定下了基调。即控制普通高中发展节奏,积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为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按普职大体相当、中职略大于普高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控制,积极面向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等招生。在普职发展严重失衡的地方,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3年内达到普职1:1的要求。同时提出:“尽快出台《湖南省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按国家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中职免费教育。”但据调查统计,2010年湖南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分流比低于30%的市州有5个、县市区有61个,分流比低于10%的县市区有4个,个别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甚至名存实亡。这种教育结构的失衡直接导致人才结构失衡,导致我省技能型人才严重紧缺,企业用工荒与新增劳动力就业难矛盾日益突出,由此也折射出全省普职协调发展的问题仍然相当严峻。
3.教育质量如何得到保障?
首先分析普通高中的情况。《纲要》提出“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就目前湖南普通高中的发展情况而言,由于学龄人口持续减少等原因,普通高中的规模近几年相对稳定,重点是如何保障质量?众所周知,升学、就业、育人是高中教育的3个不可或缺的功能,目前的几种办学模式也均是围绕这3个功能来进行设置的,如示范性高中主要功能是“升学”,综合高中则在“升学”的同时兼顾了“就业”,也因此在课程设置中加入了职业教育的成分,而“育人”则应是任何一种办学模式下都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功能。而在现实中,无论是学校、学生还是家长,绝大部分均认为就读普通高中的唯一目的就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升学”功能最为重要。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普通高中的“三维”功能变得相对单一,示范性高中的目的就是把学生尽可能送入上一级学校就读;综合高中本来是对普通高中办学的一种补充,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综合高中仍以升学为主要目的,职业教育仅仅作为一种附属,并没有真正起到综合高中应有的作用;民办高中更是把升学率作为生死存亡的大事对待,因为没有升学率作保障,民办高中的处境将最为艰难。正因为如此,各类高中学校均把“升学”功能排在第一的位置,始终围绕着高考的指挥棒打圈圈。这种在高考面前的“唯考分论”使不同学校出现了千校一面的现象:办学理念、管理方式单一,学校由于区位、文化、个性形成的差异逐步融解,每所学校都在血战“高考排行榜”,最终少数几所学校杀出重围,成为“名校”,而更多的学校在这样残酷的竞争面前不仅丧失了自己的个性与特色,更把“育人”的基础功能丢失,得不偿失。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唯有实施个性化、特色化办学,走错位发展的道路,让每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基础办出特色,适应学生不同的能力倾向与个性需求,并因此逐步改变评价标准的多样化,使人们不再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但这种改变的过程将是十分艰难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才有可能实现。
再分析中等职业教育的情况。“十一五”以来,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增长速度之所以超过初中和高等教育,主要得益于中等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2010年,湖南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年招生40.32万人,在校生达到10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9.61%。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师资队伍建设却相对落后。据统计,全省从2001年以来,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开始大幅增长,2009年达到46:1。而教育部曾在2001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标准》中第5条和第6条中明确规定:城市学校学生规模960人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55人,农村学校学生规模600人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35人,由此测算的生师比为17:1。2007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要逐步达到16:1左右。差距之大,一目了然。《纲要》要求2020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作为实现普及的中坚力量,中等职业的发展速度不能减缓,如何在速度不降的同时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确保质量不降甚至有所提升,将成为教育主管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湖南高中阶段发展策略之选择
1.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多元化办学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把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点,从而导致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比例偏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高中阶段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一方面应呼吁政府认识到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战略作用,增加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应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一直以来,社会力量参与各级教育的办学中,高中阶段所占比例是最低的,如2009年,在各级民办教育中,普通高中仅占7.5%。因此,支持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办学,将是教育投入的一个有力的增长点。此外,实现高中阶段的多元化办学,除了办学主体之外,还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形式、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多元化的探索与实践,这对打破学校僵化的办学模式,激发学校的潜能和活力,提升学校的“选择性”和“竞争力”,加强学校的教学质量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2.大力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办学特色是一所学校在其长期办学过程中逐步积淀形成的,它是学校独特办学理念的反映,同时也是学校品牌形成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由于高考及高校招生制度的强大影响与制约,普通高中千校一面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许多学校均缺乏自身独特的办学特色。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必须加快体制改革的力度,逐步改变目前高考“独木桥”的现状,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扩大高考科目的选择范围,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目前政策的导向对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开始呈现激励与促进的作用。如高校自主招生政策、高中校长实名推荐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都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说明目前高校选拔人才的标准正日益多元化。随着我国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持续扩大以及相关制度的不断推行,将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更关注学生兴趣爱好及个性特长的培养,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其次,在学校创办特色的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为特色高中的建设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实施特色办学方面赋予学校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如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和学生有效地选择课程提供保障,为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同时将特色办学考核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学校校长应加强对学校特色形成的思考,通过自身长期的摸索和实践,明确学校办学特色定位并付诸实施。
学校特色的形成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师生在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潜能,充分挖掘学校教育资源的潜力,走“科研兴校”“科研强校”之路,塑造并整合特色,科学定位并完成两项基本任务:一方面要在学校内部形成有利于学生个性和多样化发展的教育环境,实现学生的特色化发展,并形成学校自己独特的办学风格与个性。另一方面,特色学校必须要取得优异的教育和办学成果,在培养人才方面效果显著。特色化办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高水平发展。也就是要求我们学校,从环境到细节,都需凸显学校特色的熏陶功能;从传承到发扬,发挥学校特色的凝聚功能;从静态到动态,搭建学校特色的活动平台。
3.调整师资结构,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力度
从近几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变化规律来看,随着学龄人口的减少,普通高中的规模相对稳定,生师比较为科学合理,据统计,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的生师比约为16:1,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生师比大致相当。主要问题存在于中等职业教育,由于“十一五”以来,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极大发展,2009年的招生规模甚至超过了普通高中,但与此同时,师资队伍建设却严重落后,生师比超过教育部相关规定二倍之多,严重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此外,在数量匮乏的教师队伍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的情况,文化课教师相对富余,而专业课教师尤其是“双师型”教师严重匮乏,对职业教育的培养质量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在培养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时,除了扩大培养规模外,重点是加大专业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教师充实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另一方面,加大富余文化课教师和淘汰专业的相关教师的转型培训力度,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挖潜,使之重新焕发活力,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此外,加大教师的培训进修力度,形成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并使之成为学校的一项常规管理项目。
4.构建县级职教中心新模式
原则上要求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首先是要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切实纠正“重普教轻职教”的错误观念,下大力气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目前可按照1:1的比例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力争将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稳定在35万人左右。其次是要下大力气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在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和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使之形成规模,办出特色,切实改变中等职业教育薄弱的局面。在建设好县职业中专的基础上,构建县级职教中心新模式。这方面可参考岳阳县的一些做法。
5.建立健全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
建立由省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各市州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根据各类教育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对所有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和办学资格年检,以评促建。对优秀学校,实行计划倾斜、政策扶持、以奖代补;对不合格学校,采取压缩招生计划、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硬性措施实行优胜劣汰。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准人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省级督导评估,调整、撤并和淘汰一批办学规模小、质量差、效益低、信誉坏的民办学校,运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同时,理顺中职学校管理体制,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的问题,实行统一计划管理、统一招生录取,避免学校之间不良竞争。加强专业建设,开展专业评估,调整专业结构,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社会满意、企业青睐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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