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推进电视事业与发展电视产业的关系
摘 要: 推进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具体到电视上就是推进电视事业和发展电视产业。电视是一种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其性质同其他传播媒介一样具有双重属性,即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树立科学的观念,既要科学地、全面地认识电视的政治性,又要科学地、全面地认识电视的经济性,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由于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属性决定着电视的发展变化,思考政治与市场的博弈,就是在思考传媒政治与经济属性的博弈,就是在思考电视发展变化的方向。
关键词: 电视事业 电视产业 政治属性 经济属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文化是一个宏观而宽泛的概念,推进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具体到电视上就是推进电视事业和发展电视产业。要充分发挥电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树立科学的观念,既要科学地、全面地认识电视的政治性,又要科学地、全面地认识电视的经济性,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一、西方传媒政治与市场的博弈沿革
1.市场经济与公共领域的形成
在大众传媒诞生以前,人类经过了以口语和手抄文字传播为主的漫长时代,直到1622年,英国出现的定期出版物《每周新闻》被人们认为是世界近代报业的起点。
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报刊性质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一转变中,新兴市场经济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金融资本的形成、铁路的广泛修建、新出现的工业城市对信息的大规模需求,以及造纸业、印刷业和电信业的发展等诸多因素,刺激了私人报刊的大量涌现,加上政治控制的各种限制被放宽和取消,报纸的市场化运作和自由出版发行具备了有利条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传媒得以摆脱政治权力的控制,社会公众可以自由表达及沟通意见,形成了民意和共识的社会生活领域,这一领域从市场中产生,又相对独立于市场,也独立于政治,被人们称为“公共领域”。
2.市场垄断与政治控制的消长与平衡
从19世纪末开始,报业组建完成了从自由竞争到垄断竞争的过渡,其市场垄断的加剧使它暴露出不容回避的弊端。报纸所有权的日益集中使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所依赖的“意见自由市场”受到严重挑战,难以发表不同于报刊发行人的意见。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新兴媒体如广播、电视的出现进一步促使人们把政府的作用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较之传统印刷媒体,广播电视为政府更多干预提供了理论前提:其一,广播电视所使用的频率、频道是属于社会共有的,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社会公共物品,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其二,广播电视有着更强的传播效果和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必须很好地为公共利益服务。面对市场垄断带来的问题,在电视治理模式的设置上,政治因素被放到了较重要的位置,公共或由国家严格管理下的商营广播电视被认为是保障西方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
3.新时期政治与市场的博弈
既区别于政治,又区别于市场,曾是人们判别“公共领域”的首要标准,这一标准并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相对的价值。对于市场化的支持者来说,“公共”概念被重新界定,如对于广告商,它意味着“目标市场”;对追逐收视率的商业电视,它意味着“受众”;对电视产业的投资者来说,它意味着“消费者”;较之传统的公共领域的信仰,公共首先是一个社会群体,是公民的组合,而不是市场,在市场化的浪潮中这种定义已经有了本质的改变。
公共服务广播电视业有了新的注解。公共服务广播电视的最初理念是提供一个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空间,在这个被称为公共领域的空间里,要建立足以将市民社会凝聚起来的共识,从而解释和解决社会对抗,以维护公共利益,而新的市场化理论则把市场竞争视为实现公众利益的主要手段。
二、政治与市场的博弈思考
1.政治与市场的博弈形态
我们认为电视媒介的生存形态的变化只能从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的互动关系中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即:市场和政治是对其生存和变革发生作用的两种最重要的力量。经济属性促使其必然产生在控制允许的范围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欲望和行为,而政治属性决定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必然因外在的控制作用而呈现出某种迂回和隐晦,即“市场”和“政治”成为电视媒介的内在矛盾,且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市场化的扩大和完善意味着政治化的弱化和隐蔽,而政治化的作用与强大意味着市场化的弱化和淡漠。电视媒介生存和沿革的经历体现出这两方面力量的作用所带来的必然的特性:一方面,是经济效益的驱动力有不断膨胀的趋势,另一方面,是社会效益的驱动力在利益欲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及时发挥作用,再一方面,在政治控制达到某一程度时,社会效益的驱动力也达到最高峰值,这时,经济效益的驱动力又开始及时地发挥作用,市场化沿革便展开,如此往复,周而复始地在“市场”与“政治”之间做着“钟摆运动”。
2.政治与市场的博弈前景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电视被作为社会的“公共领域”,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被置于商业利益上。因此,政府的严加控制被作为维持电视这一属性的重要手段,是保障西方民主制度、维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正是由于这一历史传统,在汹涌的市场化浪潮中,尽管公营电视的力量相对削弱,也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把电视当做一般产业对待。1996年美国集市场化观点之大成的电信法正典型地体现了立法者在政府管制和市场调节之间的矛盾心态。它一方面力主用市场替代国家对传播产业结构方面的管理,体现出对于市场的乐观和信心,另一方面饱含忧虑,对于在暴力、色情方面市场产生的不良后果很不放心。
按照西方学者的界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电视治理模式变迁的过程,一方面是一个“非规则化”的过程,另一方面,这一变迁的过程多多少少带有“重新规则化”的成分。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规则条数和管理机构的减少,它是一个在政治与市场之间不断博弈,充满了争斗和妥协的过程。以市场化为主流的治理模式转变带来的当然不仅仅是电视的全面繁荣。对电视市场化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从未停止过,核心论点在于认为市场也可以像政府一样,控制传播,妨碍传播中的民主,导致传播失灵。政府有政府失灵,市场有市场失灵,无论是有效政府或失灵政府还是有效市场或失灵市场,对传播的不正当干预都会产生传播的失灵。所谓既不受政府控制,又要远离市场的电视治理模式将永远是人们的理想,而在未来的实践中,政治与市场这两个因素的博弈远远没有结束,也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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