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芬兰等国领导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并访问我国
新西兰总理约翰·基访问我国
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于4月14日至18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约翰·基1961年8月9日出生于新西兰奥克兰,毕业于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获商业学士学位。
约翰·基从政前在金融机构工作。1990年,他加入新西兰国家党。2002年,他当选议员。此后,他出任国家党财政事务发言人。2006年11月,他当选国家党领袖。2008年11月,他率领国家党赢得大选,出任新西兰总理。
4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约翰·基。
胡锦涛说,中方愿与新方一道,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两国高层和各级别对话交流,扩大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妥善处理两国关系中的敏感问题。希望双方充分挖掘潜力,在搞好农林牧传统领域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双方在资源能源、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扩大两国人文交流,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密切双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等重大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努力把两国关系提升到更高水平。
约翰·基表示,新方十分重视同中国的关系,愿意进一步推动双边关系向前发展。新中两国经济互补性强,新方愿在农业、资源、旅游、教育、气候变化等领域加强同中国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经贸合作水平。
双方还就共同促进世界经济金融复苏、稳定和发展交换了意见。
外交部长杨洁篪等参加了会见。
4月15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同约翰·基举行会谈。
温家宝建议,一要保持高层交往,增强政治互信。希望新方在涉台、涉藏等问题上继续给予中方理解和支持。二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为合作重点,努力扩大贸易规模,提升合作水平。尤其要充分利用双边自贸协定的有利条件,挖掘在农、林、畜牧业等传统领域的合作潜力,拓展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开发、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三要深化人文和青年交流,推动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四要密切在国际组织中的协调配合,维护共同利益,为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约翰·基说,新西兰致力于加强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同中方保持高层往来和政治对话,愿以实施新中自贸协定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两国经贸、农畜牧业、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新方鼓励两国民间交往,欢迎更多中国公民到新旅游、学习。新方愿在东亚峰会等多边场合同中方进行沟通合作。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新中两国应更加坚定地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取得成功。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了信息、旅游等领域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会谈前,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约翰·基访华举行欢迎仪式。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农业部部长孙政才、中国驻新西兰大使张利民等出席了欢迎仪式。
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
索马雷访问我国
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总理迈克尔·索马雷于4月14日至19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索马雷1976年10月以总理身份访华并同中国签署建交公报,1999年9月、2001年11月、2004年2月先后以外长、反对党领袖和总理身份访问中国。
4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索马雷。
胡锦涛说,中方感谢巴新政府一贯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胡锦涛表示,我们愿与巴新方保持高层交往,深化务实合作,扩大人文交流,加强在多边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推动中巴新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胡锦涛指出,中巴新经济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方企业赴巴新投资兴业,愿加强双方在经贸、农林渔业、电信、交通、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互利合作,以更好地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索马雷表示,巴新珍视并高度重视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恪守一个中国政策。自1976年两国建交以来,巴新同中国之间的关系不断拓展深化。两国高层互访频繁,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各层次往来密切。巴新方感谢中国多年来提供的无私援助,愿进一步扩大双方在经贸、能源、资源、建筑等领域的合作。
外交部长杨洁篪等参加了会见。
4月15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同索马雷举行会谈。
温家宝表示,中国愿与巴新保持高层交往和政党交流,深化政治互信,永远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中国为巴新经济社会发展感到高兴,愿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中国政府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巴新投资兴业,发挥各自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务实合作。
温家宝强调,中国支持巴新等太平洋岛国在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问题上的合理诉求,支持岛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国际金融危机使包括岛国在内的欠发达国家面临更加困难的处境,中国将切实履行有关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加强同有关国家的协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索马雷说,巴新高度重视对华关系,将继续恪守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索马雷表示,巴新和中国经济互补性强,两国合作潜力很大。巴新欢迎中国公司到巴新投资,在经贸、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拓展合作,希望中方继续支持巴新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
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了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会谈前,温家宝为索马雷访华举行欢迎仪式。民建中央副主席李谠、外交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中国驻巴布亚新几内亚大使魏瑞兴等出席欢迎仪式。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访问我国
应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于4月15日至19日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
这是纳扎尔巴耶夫2005年连任总统以来第二次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
4月16日,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同纳扎尔巴耶夫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中哈战略伙伴关系再上新台阶。
胡锦涛表示,中国政府始终把发展中哈战略伙伴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之一,愿与哈方一道努力,从以下方面,推动中哈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进展:一、加强高层交往,完善双边合作机制,深化两国政治关系。两国领导人要保持密切联系。两国政府要充分发挥中哈合作委员会机制的作用,加强沟通与协调。两国议会和政党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二、发挥互补优势,深化经贸、能源、资源、非资源、金融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双方要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双边贸易。要建设好能源、资源重点合作项目,抓紧实施非资源合作项目。要加快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为两国企业扩大合作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三、促进人文合作,夯实中哈友好基础。中方愿与哈方继续深化文化、教育、卫生、旅游、体育合作,鼓励两国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青少年组织扩大交往,增进友谊。四、深化安全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中方愿与哈方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信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配合。共同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维护两国及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
纳扎尔巴耶夫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哈方愿进一步加强哈中战略伙伴关系,扩大在贸易、能源、交通运输、农业、金融、通讯等领域合作,继续加强在多边领域、特别是联合国、上合组织和亚信等框架内的合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哈方支持中方在台湾和涉藏问题上的立场,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会谈后,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哈联合声明,并出席了有关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会谈前,胡锦涛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访华举行欢迎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国务委员戴秉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农工党中央副主席汪纪戎、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程国平等出席。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纳扎尔巴耶夫。
吴邦国说,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方愿与哈方继续携手努力,加强两国能源、交通、矿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中哈战略伙伴关系。他指出,近年来,中国全国人大和哈萨克斯坦议会交往日益密切。希望双方一道,充分发挥议会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各层次、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巩固和扩大双方的政治互信,推动经贸等领域务实合作,作出新的贡献。
纳扎尔巴耶夫说,中国全国人大为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哈方愿同中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哈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坚定支持中国在台湾、涉藏以及打击“三股势力”问题上的立场。
当天,国务院副总理、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合作委员会中方主席王岐山与纳扎尔巴耶夫在京共同会见中哈企业家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
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于2009年4月15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访问期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举行会见。双方在友好务实的气氛中就中哈关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全面回顾并高度评价双边关系发展成果,一致认为,中哈建立并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促进两国和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双方重申,遵循2002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5年7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和2006年12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1世纪合作战略》所规定的内容。
基于全面发展中哈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双方声明如下:
一、双方重申,进一步深化中哈战略伙伴关系是两国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将保持并加强高层和高级别政治对话,扩大经贸、能源、交通、科技、人文等领域合作。
二、哈方重申,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哈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中方对哈方立场表示高度赞赏。
三、双方认为,当前,两国经贸合作进入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双方应进一步提高合作效率,优化贸易结构,完善合作机制。双方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双边贸易继续稳步增长,将双边贸易额提到更高水平。中国支持哈萨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四、双方表示,将及时落实2007年8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以及2008年4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落实措施计划》。双方商定,将推动落实机械制造、交通基础设施、电站建设、石油化工、加工业、医药等领域具体合作项目。
双方表示,科技对促进两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哈方希中方积极研究参与对哈技术转让。双方对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即将建成并投入运营表示欢迎,将为双方企业入园开展生产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双方将推动两国企业就海关检测设备等项目开展合作。
五、双方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支持对方企业在本国境内,包括在边境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双方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对方公民、法人在本国境内的安全及合法权益。
六、双方表示,两国能源领域合作正步入全新发展阶段。双方将为保障中哈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肯基亚克-库姆科尔段)等能源合作项目按期完工和投入运营给予全力支持并创造必要条件。哈方欢迎中方参与哈里海大陆架油气开发项目。双方将加快推进实施达尔汗项目,并尽早签署原则协议。
七、双方强调,将全面发掘两国铁路、公路和航空过境运输合作潜力。哈方欢迎中方企业参与“欧洲西部—中国西部”国际公路运输走廊建设项目。
八、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跨界河流合理利用和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对中哈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联合委员会纳入中哈合作委员会表示欢迎。双方将继续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互利原则,积极协商解决涉及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的相关问题。
九、双方指出,发展人文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重申将深化文化、教育、卫生、艺术、旅游、体育、新闻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十、双方一致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为遏制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扩散和蔓延,国际社会应通力合作,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鼓励区域金融合作;改善国际货币体系。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两国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及时、有效措施,商定将继续密切金融领域合作,加强金融监管,相互交流经验和信息,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通过积极推进落实双边经贸、能源等领域具体合作项目促进两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维护世界金融形势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十一、双方将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继续深化战略协作,为两国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配合,致力于共同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双方重申,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一致认为,联合国改革应注重扩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注重保障中小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参与联合国决策过程的权利。
十二、双方强调,将深化两国在双边及多边框架内合作,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毒品走私等活动,共同应对国际和地区安全威胁与挑战。中方乐见位于阿拉木图的中亚地区打击非法贩运毒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信息协调中心发挥积极作用。
十三、双方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认为这是加强成员国互利合作、促进地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双方视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本国对外政策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愿继续在该组织框架内密切协调立场。双方支持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签订谅解备忘录。中方将认真研究哈方关于在哈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紧急情况救灾中心的建议。
十四、双方认为,阿富汗面临的众多挑战相互关联,国际社会应共同协助阿富汗巩固国家政权、加强法制、实现战后经济重建,向该国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使阿富汗恢复和平。
十五、基于两国传统友好关系,中方理解哈方希望加入东盟地区论坛的愿望。哈方高度评价中方这一立场。
中方积极评价哈方定期举行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的倡议,愿积极研究派团参加2009年7月在阿斯塔纳召开的第三届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
十六、哈方对中方给予哈萨克斯坦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签字) 努·纳扎尔巴耶夫(签字)
2009年4月16日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讯,4月18日《人民日报》)
阿尔巴尼亚总理贝里沙访问我国
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萨利·贝里沙于4月17日至21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
贝里沙1944年10月15日生于阿尔巴尼亚特洛波亚地区。他毕业于阿尔巴尼亚地拉那大学医学系,后获医学博士学位。
1991年9月,贝里沙当选阿尔巴尼亚民主党主席。1992年4月,贝里沙当选为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统,1997年3月获得连任。2005年9月,他出任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总理。
1996年1月,贝里沙应邀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08年8月,他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4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萨利·贝里沙。
胡锦涛说,中方愿与阿方一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以两国建交60周年为契机,深化传统友谊,加强友好交往,扩大务实合作,为21世纪的中阿友好合作关系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胡锦涛说,中方重视两国经贸合作。希望双方更好地发挥两国经贸混委会的作用,加强政府主管部门的磋商与协调,积极探索扩大合作的新领域、新方式、新途径。中方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到阿投资发展,也欢迎阿方企业以更加进取的姿态开拓中国市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挖掘潜力,把两国经贸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贝里沙表示,阿中建交60年也是两国人民结好的60年。阿方高度重视发展对华关系,珍视与中国人民的传统友谊,真诚感谢中方的无私援助。他说,每次访华都能感到中国更加发展、强大,对中国取得的成就感到鼓舞。
贝里沙表示,完全赞同胡锦涛主席有关加强两国互利合作的主张,欢迎并愿为中国企业在阿发展提供帮助,愿与中方一道,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迈上新的台阶,造福两国人民。
贝里沙重申,阿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外交部长杨洁篪等参加了会见。
当天,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贝里沙。
4月21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同贝里沙举行会谈。
温家宝说,中国政府愿与阿尔巴尼亚政府一道,积极落实两国关于深化传统友好关系联合声明的精神,使中阿友好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温家宝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以中阿建交60周年为契机,加强各级别往来和民间交流,巩固两国关系的政治和民意基础;第二,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务实合作,把信息产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矿产开发作为合作重点。中国政府支持本国企业向阿方提供高新技术产品并扩大对阿投资,愿继续向阿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第三,扩展文化、卫生、农业、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丰富双边关系内涵;第四,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联合国团结。
贝里沙说,阿方高度重视对华关系,衷心感谢中方长期以来对阿提供的无私援助,高度评价中国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
贝里沙表示,完全赞同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两国关系的建议。愿以阿中建交60周年为契机,深化传统友谊,扩大两国在经济、能源资源、文化等各领域合作,加强双方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推动阿中传统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会谈后,双方共同发表了《中阿关于深化传统友好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另载),并出席了文化、卫生等领域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会谈前,温家宝在北大厅为贝里沙访华举行欢迎仪式。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文化部部长蔡武、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王俊岭等出席了欢迎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
共和国关于深化传统友好
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萨利·贝里沙于2009年4月17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会见了贝里沙总理,温家宝总理和贝里沙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双方领导人回顾了两国建交60年来双边关系的发展历程,就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阿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一、阿方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赞赏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的贡献。中方真诚感谢阿方在各领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支持。
二、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建交60年来各领域互利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强调中阿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是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坚实基础。双方指出,两国关系60年的经验证明,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发展模式的差异不会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双方商定将举行一系列活动纪念两国建交60周年。
三、双方认为,深化两国传统友好关系有着坚实的民意基础,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将继续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各领域开展更具战略性的互利合作,全面推进两国关系。
四、双方表示,愿继续加强和充实包括两国高层在内的各级别对话,增进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往与合作,加深相互理解,扩大共识,增进互信。
五、双方强调,将全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扩大相互投资,在发展中尽快实现双边贸易平衡。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发挥两国政府职能部门及中阿政府经贸混委会的宏观指导作用,支持双方企业增加往来,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和方式。中方将支持有实力的本国企业赴阿投资,参与阿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和矿产开发,欢迎更多的阿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阿方高度评价中国政府为阿经济发展提供的援助。
六、双方愿继续扩大在文化、教育、广电领域的传统合作,重点拓展旅游、农业、卫生、科技等各领域的交流,认真落实各项合作协议,同时鼓励两国地方和民间团体扩大友好交往。
七、阿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与台湾当局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官方往来,反对台湾加入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尊重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做的努力。
中方高度赞赏阿方上述立场。
八、中方尊重阿尔巴尼亚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理解阿方为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所做的努力,赞赏阿方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促进巴尔干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积极推动区域合作。
九、双方表示,将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解决人类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主张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作用与权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作,及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磋商,共同推动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十、双方强调,恐怖主义是威胁人类共同安全的国际公害。国际社会应本着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精神,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双方将认真履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尊重彼此在安全领域的关切。
十一、双方认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国际社会应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深化金融监管合作,遏制金融危机扩散和蔓延,尽量减少危机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害,共同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
2009年4月21日于北京
(4月22日《人民日报》)
芬兰总理万哈宁访问我国
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芬兰共和国总理马蒂·万哈宁于4月19日至22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4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马蒂·万哈宁。
胡锦涛说,芬兰长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积极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胡锦涛表示,中方愿与芬方一道,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保持两国高层交往,加强政治对话磋商,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妥善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共同推动中芬可信赖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向更高层次、更广泛领域发展。
万哈宁说,芬方高度赞赏中方在联合国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评价中国在振兴世界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方面作出的贡献,感谢中方对北欧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支持。芬方愿以明年芬中建交6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华合作,进一步提升芬中友好合作关系水平。
外交部长杨洁篪等参加了会见。
4月21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万哈宁举行会谈。
温家宝表示,中国政府愿同芬兰政府一道,为双方企业扩大贸易和相互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希望芬方着眼长远,加大在华投资和研发力度,并同中方在创新领域开展合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两国在节能、环保、生态建设等领域有互补优势,要加强相互学习与合作,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万哈宁说,芬兰政府欢迎中国企业到芬兰投资创业,愿为此提供便利,也全力支持芬兰企业积极参加上海世博会。在当前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背景下,各国加强合作,对推动世界经济恢复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芬方愿与中方一道,为此作出不懈努力。
万哈宁重申,芬兰政府在涉台、涉藏问题上坚定奉行一个中国立场。
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会见了芬兰随行企业家。
会谈前,温家宝在北大厅为万哈宁访华举行欢迎仪式。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中国驻芬兰大使马克卿等出席欢迎仪式。
当天,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万哈宁。
(据4月14-2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