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更新中的一般历史建筑保护
摘要:在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新建筑的建造就像车轮一样不断推动着城市的进步与更新。老旧建筑的拆迁、改造变得不可避免,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老建筑的意义有了共同的认识,新建筑固然可以代表城市的明天,但老建筑却记载着城市的昨天,历史的痕迹、建造风格的演变都蕴含着这个城市特有的文化。
关键词:旧建筑的历史价值;保护方法;实例分析
前言
当前一些老的历史建筑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类保护建筑、风貌保护区在越来越多的城市中出现。但是这毕竟是老建筑中的一小部分,城市改造中大批的民居、老式办公楼、厂房等才是拆迁重置的主体。他们没有一定的知名度,缺少保护建筑的名号、也没有特定的风格和特别精湛的工艺,我们在这里称它们为一般历史建筑。可是他们中也有值得保存的部分,局部立面的典型风格表现、零星的建筑元素、特有的街巷风貌,承载着一代人的记忆,构筑着历史发展的轨迹,它们不应该被人们遗忘。
1城市更新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矛盾
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城市的形成依赖于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建筑在创造内部空间的同时其外立面也成为了城市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衬托。但是建筑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便会出现与城市发展不同步的状态。随着涌入城市的人口数量增加;城市空间越来越小,旧城区、老房子的存在,已跟不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现代化发展的步伐。
但是如果要改造这些旧城区就必然会与城市文脉、传统建筑的保护相矛盾。近十年来为适应发展,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大量的历史民居、石库门、胡同整片整片地由于地区改造新建地产而被拆除。
2一般性历史建筑的价值及其在城市风貌保护中的重要性
面对近年来历史建筑的现状,我国文物局和各地方建设部门开始对保护做出了规定。就上海而言,优秀历史建筑先后公布了四批,共确定了632处,计2154幢。这些建筑按不同的保护等级提出了具体的保护要求。修缮改造工作也均有专家组论证后方可实施。但是对有一点建筑特色但是达不到保护建筑标准还未被列入名单的一般历史建筑,特别是一些位于风貌保护区的一般历史建筑则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护,随意拆建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一般历史建筑,有一定的存在年代,体量较大、功能内涵多样、建筑风格不明显、局部有时代特征或地方特色;他们在城市中数量众多、分布又广,是构成城市或区域基本风貌的基础性建筑。虽然在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方面比不过那些保护建筑,但他们也具有一定的记忆价值和情感价值。作为区域历史风貌的背景、街道小巷的肌理或单从某些建筑细部元素,某个立面而言,他们的存在是唤醒人们对城市历史或区域文化记忆的特殊符号。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其加以保护与再利用,这也是是传承记忆,塑造多样性、差异化地方特色城市风貌的手段之一。
3城市更新中一般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法
一个城市的历史环境随着城市发展而变化,与此同时,物质空间与人文空间的重建与传统人文历史环境的保护继承相伴而来。这就要求我们探索更新中的历史延续找到既能传承文脉又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人们需求的保护方法。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说过,真正的保护是恢复建筑的活力,让人们在老房子里感受着全新的生活。以此为依据,更新与保护相结合,回顾我接触的几个项目实践,对一般历史建筑的保护有以下几种方法:
3.1旧建筑的外立面植入新建筑之中。有些建筑某个立面具有较高的保留价值,但其它立面并无太多历史信息,也无明显的风格特征。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筑内部功能需要改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局部外表皮保留的处理方式加以保护与再利用。保留或风貌性恢复旧建筑的某个立面,将其融入新建筑之中。对其内部在不损害安全性、历史与科学价值的前提下进行现代化改造或根据新功能重新规划设计内部空间,以符合目前的使用要求。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原建筑立面需要保护的部分仔细推敲,找出最合适的保护方法,对新建筑外立面在进行设计时也应考虑与原建筑风格的呼应。
3.2保护性拆除后整个外立面及庭院空间、原建筑周边环境的重建,内部分隔更新。某些建筑由于区域改造的原因不得不拆除,对于这类建筑我们可以采取保护性拆除的手法,在拆除前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分析出重点保护部位,测绘立面平面图纸。拆除时对重点保护部位翻模后原件保护,待区域改造时规划合理的位置予以复建,复建设计应恢复原建筑所有立面,对构成风貌的周边环境也应予以恢复。结构上可以考虑符合现行规范的结构形式,内部功能可以根据新的设计要求重新分配。
3.3特定符号的移植、历史残片的再演绎。主要是针对那些破损比较严重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例如牌楼、城墙或民居等等。它们可能带有某些特定的装饰符号具有某一时期建筑的特征。但是由于建造时材质或技术手段的局限性,使其不能再经受时间的磨砺。对于这类建筑我们可以采用现代科学的手段保留部分历史原物,用性能更优秀的仿旧材料去延续他的存在,以达到纪念性保护的目的。
4实例分析
作为具有历史保护建筑修缮资质公司中的一名设计师,本人有幸参与了若干历史建筑的修缮和保护,这些历史建筑有些是有保护等级的,有些是没有被评定保护建筑等级的位于风貌保护区内的一般历史建筑。本文就从我参与的两个一般历史建筑出发,谈谈在实践中对这类建筑的保护手法和体会。
4.1案例一:九江路33号立面恢复性重建工程
九江路33号位于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在九江路邻近中山东一路路口。原为安徽驻沪办公楼,2007年由申江集团接手并与外滩15号(甲)连通,于是九江路33号就成为了外滩15号甲的九江路立面。
外滩15号(甲)为一栋四层楼高的普通灰白色大楼。大约建于上世纪50年代,比起周边外滩建筑群,大楼显得简陋而灰暗,但是九江路立面则是上海近代建筑中为数不多的新艺术运动(Art Nouveau)风格作品之一。它的产生直接受到19世纪60年代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影响,常采用自然之物的造型来作为装饰的元素,是西方艺术由古典主义进入现代主义的转折点。九江路33号建筑是1920年由外国设计师为华俄道胜银行设计的新办公楼。该建筑连通前只有一面临街,因此位于九江路上的北立面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可是由于外滩整个立面风景线以及城市功能的需要,不得不对连通后的15号(甲)进行拆除重建。新建筑要求增加地下车库,重新设计面向中山东一路的立面,内部结构改为钢结构,功能变更为外滩公共服务中心。考虑到北立面的特殊风格,希望可以对这个立面进行适度的风貌性恢复重建,使原建筑风格能在新建筑中得以呈现。主体建筑由同济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我们负责九江路北立面的保护性拆除和复建工作。
恢复性重建、风格化复原工作的基础是测绘、翻模和留样。从0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现场拍摄了大量的照片,调阅研究了原始图纸,在此基础上开始现场测绘工作。从二层圆锥形挑台、三层半圆形小阳台、四层异形大阳台的尺寸定位复核到阳台铁艺栏杆、柱面花式、墙上装饰纹样的细部测量绘制,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因为这个是将来重建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要复原出原建筑的风格,尺度细部都很重要。
当然在实施复建的工作中我们也碰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复杂的有两个方面:
(1)立面尺寸变化后如何进行风貌性恢复设计。测绘工作于07年年底基本结束,但是接下来应该如何设计呢?这个项目并不是简单的原样复建。新建的外滩公共服务中心有个大型的地下车库,而车库入口就设在九江路立面,于是建筑必须整体抬高,再加上一层与二层间设置了技术夹层,原外立面必须重新设计以满足现在的平面功能要求。为了使原建筑的艺术风格得以传承,我们对立面进行了反复的推敲:是在各层按比例均摊由于车库入口需要抬高的立面尺寸;还是保留原立面各层的尺度将其抬高,只改变一层的设计;改变后的一层又将如何融入新建筑之中?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翻阅资料,搜集国外新艺术风格的建筑照片,前后设计了4个立面形式,又经过专家的探讨修改,最后确定了在新设计的一层与保留的楼上各层之间增加一段装饰立面,增加部分基本采用大块面线条,块面的组织参照原立面的组织形式,不设置复杂的装饰细部,弱化其在视觉上对整体立面的影响,让新设计的立面即延续了原来的艺术风格,又有一定的可识别性。(详见下图—九江路立面方案一)
在拆除过程中保留了大量的建筑原物,一层的石柱,二层的锥形挑台、半圆形阳台、柱上花式等,经过编号、加固然后切割下来,为了防止由于拆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的损坏而造成的信息丢失,对局部构建采取了翻模留样的手段。这些拆除下来的构件有部分最后恢复到新建筑立面上,但也有一部分由于新的结构形式与外立面设计的改变,尺寸已无法匹配新立面,这部分均按原样进行了复制。
(2)旧建筑构件如何与新建结构连接。外滩公共中心的主体建筑是由同济设计院设计的,新建筑采用了钢结构的形式。为了做好重建设计,我们多次与同济院的结构与建筑设计师沟通。他们原始设计图并未考虑与旧构建的连接,在我们的建议下调整了立面定位尺寸,增加了二层锥形挑台的钢梁、三层半圆形阳台的底板及多处预埋件。修改后的设计保证了这两大风格特征能在新建筑上呈现。同时在整个建筑结构的基础上,我们做了局部深化,窗间柱及五层阳台栏板构造柱的设置,利用钢结构方便外挂的特点,将切割下来的构件恢复到新建筑上,在节能设计方面为了最大程度地复原立面风格,在我们的建议下该立面采取了内保温措施。
2011年2月,历经3年多的反复探讨与修改,九江路立面终于完成了复建工作。虽然建成后与历史原貌有所差别,但至少我们在这个城市中还能看到新艺术派设计的存在。
4.2案例二:露香园5号6号房(青莲街225号229号)异地重建工程
露香园项目基地处于上海老城厢历史风貌保护区,这里曾今是上海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上海城市的发源地。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城厢内的民居,住宅条件拥挤不堪,已不能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急需改善。城投集团接手了该地块的改造工程,建成后将塑造一个将上海传统历史文脉与现代生活方式有机结合的新型城市空间,对历史风貌区的城市更新也能起到示范作用。
我们的工作是对基地内的7幢保留建筑进行保护,找寻最适合的保护方法,最先进行的是5号6号楼的保护工作。
青莲街225号(5号楼)和229号(6号楼)是两栋砖木结构西式独体别墅,为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风格以及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巴洛克风格中融入部分中国元素的中西合璧建筑。约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由上海穆斯林协兴公司创始人马晋卿先生从清朝官员处购得。此两栋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人文价值和艺术价值。但是检测报告评估砖墙承载力不足,改建和加建严重,同时该建筑处于上海实验小学(保护建筑)用地范围内,它的存在不利于学校环境的改善,又由于建筑紧贴道路红线,此处道路特别狭窄对整个基地的地下空间开发及街巷肌理的恢复也有不利的影响。所以经过多方专家的论证予以保护性拆除后,移位原样复建。
首先我们在拆除前联系了专业公司采用目前比较先进的3D扫描手法对整栋建筑及内部庭院空间进行了详细的测绘工作。在3D测绘软件提供的数据基础上,对局部尺寸又进行了人工复核,最后绘制整套CAD图纸。
接下来根据不同的部位及构件划分保护等级、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法:对重点保护的构件例如门头,窗眉等按立面顺序予以编号后整体切割,对留样保护的构件例如砖砌腰线、檐口线等都切割标准段后翻样保存。砖墙的砌筑方式、皮数、青红砖砌用的部位都做了详细的记录。为了保证最后的复原效果,所有拆下的砖块也装箱保存,力求将来的复建能达到70~80%的原砖用量。
西立面正投影3D扫描图
复原的建筑为了配合基地整体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时也满足抗震规范的要求,准备采用框架结构。为遵循建筑一层370厚砖墙、二层240厚砖墙的原貌,框架柱采用下大上小的形式,柱体部位外砌半砖墙,其余部位按原墙体厚度砌筑。砖块与柱体之间采用钢筋拉接牢固。对于整体保护的构件,在切割时要做好钢架加固和保护工作,切割下来后将采用植筋灌浆的加固手法,并预留插筋与周边新增的墙体构造柱(考虑结构抗震规范的要求复原时墙体内增设构造柱)连接。
该建筑已于2011年底完成拆除工作,复建工作有待基地开发基本完成后进行。
5结语
上海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何平衡城市更新与历史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需要时间的磨练和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与努力。作为城市建设参与者的我们应该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哪怕面对的是没有被定级的一般历史建筑,哪怕我们只能保存某个局部的某种风格、某个元素。但至少在日新月异的城市之中,我们还可以为后代留存一些历史的片段。变迁将摧毁一切,希望美丽可以幸存!
参考文献:
[1]周卫.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新旧空间关联理论及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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