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轻工业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
轻工业是中国消费品工业的主体,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承担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吸纳社会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
一、产业发展现状
2013年,轻工业在全国各工业行业中表现较好,实现了较快的增长(生产总值、出口总额、利润总额均实现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
(一)2013年我国轻工业产值规模、增速与效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1—12月,轻工行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10.16%,高于全国工业0.46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总体稳中向好。
2013年,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92种轻工主要产品中,69种产品产量增长(其中,家电、电池、电动自行车、食品类产品增速较快)。产量下降的产品主要是以纸、革等原料类产品和消费转型替代产品(其中,轻革、新闻纸产量降幅分别为23.7%、5.7%;家用电风扇、白炽灯泡、脚踏自行车等消费转型替代产品降幅分别为4.0%、3.55%、1.8%。
2013年,轻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税总额1.99万亿元,同比增长14.89%;实现利润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61%。2013年,轻工全行业销售利润率为6.47%,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其中酿酒、饮料、日化、洗涤行业销售利润率均超过10%。2013年四季度,行业效益持续转好,全年行业亏损面收窄,行业应收账款、产成品库存增速以及资产负债率较前期均有所下降,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二)我国轻工业产业结构及投资导向
2013年,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主要行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速,主要轻工行业投资增速均高于制造业平均水平。其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投资增速超过上年同期。
(三)我国轻工业出口状况
2013年,轻工产品出口总额5583.38亿美元,同比增长9.99%,全年月度出口增速总体呈“V”形走势。2013年二季度轻工出口表现低迷,出现了月度出口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情况,下半年恢复增长,从10月份起出口增幅有较大幅度回升,四季度累计出口增速已逐步恢复到10%左右。
二、轻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核心问题是自主创新能力弱和“小、散、多”的企业组织形态。引发一系列后果: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慢、新兴行业发展不足;协作配套水平低、规模效益差、自主研发资金严重不足;在海外需求增速下降的情况下,供求矛盾赿来赿严重。
(一)自主创新能力弱
我国轻工业基础研究起步晚,科技人才缺乏,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也较为薄弱,重大工程与装备研究更是相对落后,加之,长期以来,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轻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长期滞后:一是我国大部分轻工企业的技术装备仍停留在90年代中期以前水平,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差距很大(比发达国家落后10—20年左右)。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太少(占轻工企业99.5%以上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研发中心;长期间核心技术依赖进口、很多行业专门技术和精密装备被发达国家所垄断;能源、资源消耗大,如洗衣粉我国平均消耗能源折标煤267公斤,国际水平仅118公斤,制糖企业每吨甜菜用水我国为5至6吨,国外大多数在1吨以下)。三是成果转化率低。以食品加工业为例,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40%,而发达国家科研成果转化率一般为60%—80%。四是技术上的落后状况,直接导致产品加工程度和附加值低,盈利水平差,且极易受原材料、技术购买价格的波动影响,加之生产集中度低,规模效益差,因此,难以形成企业自身积累和研发所投入。
此外,我国95%的变频空调压缩机、LED关键部件芯片、高档手表机芯等依赖进口,制浆造纸、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等行业的关键技术装备主要从国外引进。
(二)“小、散、多”的企业组织形态,分工协作程度低、规模效益差
一是轻工业行业多、跨度大。包括农副食品加工、家具、造纸、文体用品等大小45个行业。各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差异很大,关联度小,很难集中形成大的、完整、集约化程度高的主、配套行业;加之,轻工业起源于手工业和城乡集体经济(作坊式小生产),小微企业多(中小微企业占轻工企业总数高达99%,产值所占比例高达77%),“先天”缺乏有效的分工与协作,后又因部门和地方利益分割及管制放松,布点较多、重复建设较严重,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积重难返的“小、散、多”企业组织形态。同一种产品品牌林立,生产厂家众多。二是一些宜于规模化生产的行业,企业规模也普遍偏小。如造纸企业,全国6000多家造纸厂中,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约6000吨左右,与世界平均规模4万吨以上相差甚远。从生产集中度看, 我国年产10万吨以上的25家造纸企业的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7%,比重很低。
(三)产业、产品结构转型明显滞后于消费结构的升级
1、产业结构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正处在转型时期,以冰箱、洗衣机、彩电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的第二次消费升级,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已基本完成,正进入以住宅、汽车、文化教育、保险、通讯、旅游、保健、娱乐等多样化、高档次的新的消费升级阶段。
而我国轻工消费品总体供给结构还停滞在第二次消费升级阶段,能启动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新兴行业发展缓慢。产业转型明显滞后于消费结构的升级。因此,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总量供给过剩;二是结构性供给不足,中低端产品多,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少,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2、产品结构
20世纪80年代,由于强大的市场需求拉动,轻工业在卖方市场条件下迅速外延扩张。但此后,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外延扩张老路的生产供给(限于自身能力:技术基础差,盈利和积累水平低,自主研发激励不足等)却并未跟着改变。加上投融资计划体制中存在的部门和地方利益,资产存量得不到及时转移和重组,因此,供需上的结构性偏差就逐渐扩大、积累,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推行节能减排是轻工行业“十一五”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之下取得积极成效。造纸行业在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废水排放总量没有增长,做到增产不增污。发酵行业在产量年均增长较大(20%)的情况下,主要产品的能耗和水耗都有较大幅度下降。
但是,基于目前的设备、技术和工艺水平,主要产品的能耗和水耗进一步大幅度下降的难度大大增加。
三、轻工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障碍
轻工业市场准入门槛低,中小微企业“扎堆”,为典型的大分散生产结构;同时,长期以来又“重生产,轻营销”,市场体系和销售渠道建设严重滞后;再加上技术基础差、核心技术依赖海外(“两头在外”的组装和加工型企业占相当比重)以及经济转轨时期存在的市场“条块分割”,这些情况相叠加,就形成了目前体制、机制上严重落后、问题较多、也较突出的局面。
(一)市场体系建设
近年来,轻工批发市场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是皮革、家具、五金、家电、文体、塑料、缝制机械、制糖等专业市场,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市场数量、营业面积逐年上升,成交额大幅增加,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逐渐成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物流平台(目前,全国与轻工业有关的专业市场总数预计超万家)。二是各地依托不同的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了一批上规模的轻工商品集散枢纽、进出口基地和批发辐射中心。特别是在长三角、珠三角一些产业集群地区,一些专业市场已初步成为国际采购和贸易中心(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等专业市场,已成为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重要市场)。
但总的来看,轻工专业市场建设,与生产大国的现实要求)相比,仍然是“短板”(严重滞后),存在着许多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1、国内市场体系不完善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的“条块分割”始终存在,并且其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换,上世纪80年代主要是保护本地资源,限制资源流出,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主要以封锁市场为主,同时出现了利用“技术标准”壁垒保护本地商品的新手段。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和加剧,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轻工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公平竞争。
2、缺乏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
轻工批发市场的投资主体及其产权构成较为复杂(国有、私有及其他性质所有者均有)。投资主体及产权的多元化造成批发市场难以统一、前瞻性规划。由于普遍缺乏规划,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过度集中(两个类似性质的产地市场距离过近、辐射范围交叉);有的地方又过度分散。
3、经营方式原始、管理落后
轻工批发市场起源于集贸型个体化市场。虽经多年来的持续经营和不断发展,总体规模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仍然停留在原始初创阶段,本质上没有多大提高。表现在:一是市场交易和结算方式,多是对手交易(这种简单、原始的交易方式,价格难以公开,市场引导作用弱,且不便于采购商采购)。二是市场功能主要是交易功能,其他配套功能(信息、物流配送、会展、结算等)很弱。三是管理落后。批发市场的投资主体,通常采取摊位租赁模式对外招商,引进批发和零售商租摊经营,对市场的管理仅是“物业管理”(能够统一收银、统一进货渠道的批发市场寥寥无几),市场上往往是名品、精品与普通品牌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混杂经营,很难让消费者放心。同时,商户本身的分散化经营、批零兼售也很难上规模、上档次。
4、效率低、成本高
我国轻工产品的流通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20%—40%,而发达国家仅为9.5%—10%;我国轻工商品的库存周期为30—40天,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库存周期一般不超过10天。总体效率低、成本高。
(二)市场准入
改革开放以后,轻工业最先打破计划经济模式、率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目前产品供过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仍存在要素大量涌入和投资快速增长的现象,市场准入制度的再次改革(由放松转变为收紧)变得非常突出。
近年来,工信部已先后制定和出台了造纸、制革、农用薄膜、食品等多个产能过剩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抑制轻工业过剩产能扩张,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但效果均不达预期。主要是目前的市场准入制度,还存在许多缺陷:
1、设置的准入条件不尽合理
从限制类条目看,有些采取质量限制。比如在家电行业中,限制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有些采取规模限制。在造纸、制革等行业的准入标准上,均过多地采取了规模标准。
2、执法监督体系尚未理顺
比如,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近10个部门,但各个执法部门交叉管理、分段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3、第三方机构发展滞后
在国外,第三方机构,例如协会、检测机构均在商品的市场准入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有些协会就是标准的制定者、准入的把关人。而很多大的检测机构均具有国际权威,在把好国门和国内市场大门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而国内的协会、检测机构实质上均没有能力担起对企业有影响力的第三方。
(三)技术创新体系
“十一五”期间,以轻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始形成。一些大型轻工企业与高等院校、轻工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广泛的技术合作关系,不少企业组建了围绕企业核心技术开发的研发机构,26个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建立了8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占全国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总数的12.6%。但是,与产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科研转制院所科研开发与成果产出能力下降
轻工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以后,行业科研院所、学校下放地方,缺乏轻工科研宏观指导,科研院所实行企业化经营,相当一部分力量不搞科研,行业基础性研究、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大幅度弱化,研究队伍逐渐分散、流失,有关实验仪器设备陈旧、落后。高水平科技研发人才和高素质的科技创新带头人缺乏,尚未形成有效的高、中、初级梯次技能人才队伍。这些已经成为制约轻工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
2、轻工企业仍无法担当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轻工业技术基础差,国家对轻工业的科技投入少,且投资主要侧重于轻工科技的基础研究和重大行业共性技术的研究,针对具体产品品种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则主要依赖于企业的研发投入。然而,轻工行业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资金有限,通常只够维持产品生产,很难挤出一部分从事研发投入。即使挤出了一部分,也因科研实力较弱,难以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甚至科研实力相对较强的轻工大型企业,组织、承担了一些重大科研课题,研究进展也往往较慢。
3、管理机制落后
轻工企业对研发的管理较薄弱,基本上仍处于技术人员自发创造型和投资驱动型相结合的较原始模式(缺乏研发的科学程序、机制、方法和习惯,研发只看成研究与开发部门的职能,而与财务、采购和生产等部门的人员无关;研发的动力单一,主要来源于企业家)。研发投入不足和管理方式落后,致使轻工业关键技术难以实现本质突破。从而造成产品品种少、档次低、技术含量不高。
(四)品牌建设
“十一五”期间,轻工行业品牌建设呈现出多层面创建、多行业覆盖、品牌集中度、影响力、附加值快速提升的特点。中国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等多种创建形式并举,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有机结合,互动式发展。但总体而言,轻工大国与品牌小国的严重反差局面,仍无大的改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轻工企业不愿冒险,急功近利
创品牌虽能给企业带来超额的品牌附加值,但是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成功率低。我国轻工企业由于长期擅长生产而疏于营销,尤其是缺少国际营销经验、销售渠道,因此,往往宁可赚取少量的加工费而选择经营风险小、成本低、见效快、利润来源稳定又可减少复杂的市场营销管理活动的贴牌生产。在轻工行业,满足于搞贴牌加工甚至是无牌加工较普遍。只要有订单,自己有无牌子无所谓,以至有的企业产值做到几个亿,连自己的商标还没有。
2、缺乏核心技术
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是品牌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我国大多数轻工企业长期作为海外跨国公司的“生产车间”,主要从事产品的加工制造,虽然也积累了一些生产技术和经验,但离核心技术环节较远,对核心技术的了解和掌握较差,且缺乏进一步研究和开发的能力。此外,我国大量从事贴牌生产的轻工企业规模较小,多为中小型企业,难以承担创牌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这些情况,均无疑制约、阻碍了轻工自主品牌的创建。
3、低价、无序竞争,挫伤了企业创立品牌的积极性
一是轻工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长期以来一直依靠价格取胜。产品供过于求,竞争激烈的状况,客观上降低了创牌的实际价值。二是市场上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始终屡禁不止,中小企业维护品牌形象和利益成本高昂。三是如前所述,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不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乃至技术手段,限制商品自由流通。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小企业品牌的区域扩展增加了许多困难。这些情况均严重挫伤了部分轻工企业创立品牌的积极性。
4、品牌认证和评定条块分割,秩序混乱,对企业创牌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目前,我国的品牌认证和评定机构多、杂且缺乏统一规范。工商局、质检局等许多政府部门及各类行业协会均有评定资格,但分割认证和评定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市场上名牌数量过多且良莠不齐,与消费者实际感受反差强烈。对企业创牌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四、全面深化轻工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全面深化轻工业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政府、市场、企业关系的理顺,也涉及产业和企业产供销各环节,投入、产出各方面。
(一)市场体系建没
1、加强轻工批发市场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工业消费品市场指导,增强调控市场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流通环境。
2、加快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轻工批发市场要由数量扩张为主转向完善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为主。特别是要在停车、仓储、展览展示、信息集散、价格形成、物流配送等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以及商场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形成功能完备、交易灵活、管理高效的新型市场。
3、加强分类引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轻工批发体系
扶持发展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的大型专业批发企业。鼓励发展具有品牌优势的连锁化批发市场。引导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的批发市场进行整合、规模化发展;鼓励工业企业自建营销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轻工批发体系。
(二)市场准入
1、修订、完善、统一市场准入条件
如前所述,有关行业安全标准、排放污染控制、资源能源消耗等方面的准入要求还存在着缺失、简单、陈旧等问题。而且行业与行业比较,统一性差。要尽快修订、完善、统一。
2、严格市场准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专项市场准入要求。质量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未通过准入条件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3、强化监管
质量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定期发布环保等准入条件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名单。对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技术创新体系
1、建立自主创新的引导、补偿机制
针对轻工企业创新动力不足问题,要采用综合性、强有力的财税政策,建立自主创新的引导、补偿机制,对企业自主投入进行利益补偿,让其愿意创新并有利可图。可考虑设立行业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适当安排子项资金用于对企业自主创新与应用开发项目的贴息;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还可允许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子项资金),以弥补科技开发可能造成的损失。引导资金额度可以低些,项目设置多一些,投向也可分散一些;但补偿资金额度则可以高些,项目设置少一些,投向也可集中一些,以提高使用绩效。
2、建立自主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
针对企业风险承担能力不足问题,需要完善、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分担轻工企业的技术创新风险,让企业敢于创新。可考虑在行业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适当安排子项资金,用于对企业自主创新与应用开发项目的风险补贴。风险分担资金额度可以低些,项目设置多一些,投向分散一些;也可以额度高些,项目设置少一些,投向集中一些。视具体情况和使用绩效而定。
3、健全、创新自主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针对企业创新能力弱的问题,需要健全、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以降低轻工企业产学研合作成本,让企业自愿推进开放创新。可考虑在行业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适当安排子项资金,用于对企业开放创新项目的补贴。合作补贴资金额度可以低些,项目设置多一些,投向也可分散一些。
(四)品牌建设
1、建立协调机制、做到统一认证和评定
工商局、质检局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做到统一认证和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整体规划(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品牌梯队,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品牌培育制度)和统一扶持政策(按统一评价标准,制定有计划、有重点的扶持政策)。
2、建立自主品牌建设的引导、补偿机制
针对轻工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动力不足问题,可考虑设立行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适当安排子项资金用于对企业品牌建设项目的贴息和补偿。根据品牌建设不可能量大面广的特点,引导、补偿资金可考虑额度高些,项目设置少一些,投向集中一些,而且可按不同档次的品牌标准,分批进行,以提高使用绩效。
3、建立自主品牌建设的风险分担机制
针对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差的问题,可考虑在品牌建设资金中适当安排子项资金,用于对企业冲击或突破核心技术开发项目的补贴。风险分担资金可考虑额度高些,项目设置少一些,投向集中一些,而且按不同档次的品牌标准,分批进行,以提高使用的绩效。
五、推进轻工业体制、机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市场体系
1、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
推动建立轻工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行业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反映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
2、重点推进批发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一是建立并完善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并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终端用户相连接,形成畅通的信息网络。二是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运用现代物流技术,投资建设运输、配送、装卸、包装、仓储、电子计量等物流设施和设备,逐步发展功能完善的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三是发展现代交易方式。广泛采用与现代化市场发展方向相适应的现代交易方式和营销组织形式,加快改造传统交易方式的步伐。从传统的摊位制交易向网上交易、连锁经营、电子结算等现代交易方式发展。
(二)市场准入
1、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由地方政府分管工业的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场准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工作问责
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完善企业的退出援助制度
企业的退出援助制度,可考虑整合“关小基金”、“淘汰落后产能基金”等相关财政支出,设立统一的企业退出扶助基金:建立鼓励性退出机制。
(三)技术创新体系
1、突破关键薄弱环节
长时间以来,轻工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重要原因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中间环节薄弱,中试条件差,工程化水平低。要着力促进和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间环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培养工程技术人才,建设工程化实验条件,提高成果的成熟性、配套化、工程化水平。
2、加强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是建立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二是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技术的青年创业创新,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 三是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且依靠重大科技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为轻工企业培养和引进研发人才。
(四)品牌建设
1、加强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
引导企业制订创牌的发展规划,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引导企业谋划好品牌的开发、推广、运作和经营。实现自发创牌向自觉创牌转变。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加快质量工程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其在品牌经营、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品牌知识、品牌经营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
3、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加强质量管理协会、标准化协会、计量测试学会、消费者协会、贸促会、商会等有关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运营、技术开发、质量管理、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境外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各个方面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工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