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动力因素分析
摘要: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在新世纪崛起并快速发展的两个产业领域,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愈加显现。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会逐渐成为未来国家及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欲在技术不断革新、经济不断预热的环境下更好地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只是各自谋求自身产业升级已不能满足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需求。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必须把握住自身特点,从自身出发向融合的目标产业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整合产业经济价值链。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区分促进产业融合的不同动力因素,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谋求更新颖更绿色循环的发展模式。那么促进产业融合的动力主要是哪些呢?笔者认为,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突出贡献者,我们可以从供需两个角度来考量。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给产业融合提供了需求层面的动力因素,而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所属的企业所面临的内部发展困境产生了供给层面的动力因素。
关键词:信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动力因素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已迫在眉睫,也是未来几十年内国内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大势所趋。要确保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融合过程中突破各自原有模式,孵化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新颖路径,找准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市场融合的融合点,分析清楚促使这二者融合的动因和必要性是首要任务。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他们面临的内部困境,分别从供需两个角度对他们的融合提供了动力和条件。下面笔者就探讨一下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发生产业融合的动力因素。
一、需求动力因素分析
事实上,由于全球化等原因,世界各地不同消费者群体之间的相似性越来越多,并且同一个消费者或消费者群体倾向于从单次交易或从一种产品的购买体验中满足多种需求,这为产业融合提供了重要的需求动力。
想要更好地理解需求动力作用于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方式,我们可以首先分别从人们对于两个产业的需求角度来分析。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兴起于世纪交替中国成功加入WTO组织之时,快速发展于人民物质文明生活得到大幅度提高的这十几年间。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说人的需求分三层,生存性消费、发展性消费、享乐性消费。生存性消费是基础层次的消费,而发展性消费和享乐性消费属于更高的消费层次。在满足了生存性消费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对发展性消费和享乐性消费逐渐产生更高更广的需求。这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动因和市场基础之一:需求升级。需求升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对文化创意产品的产品数量的需求更大;二是,人们对文化创意产品所包含的文化内涵要求更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许多传统产业的固有市场渐趋饱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人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物品的实用性,而是更注重产品的产品理念,多是通过产品的外观设计、传达的品牌内涵、包装形式等手段,即追求产品的观念价值。因此消费已经不再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手段,转而成为传达个人文化价值观的一种手段。
即便如此,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者多是以消费创意内容为主,这是由产业的特点决定的。人们对于这种消费的需求大多是非刚性的,即相较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此种消费类型理论上并不一直呈现出规律性购买现象。那么将对于以创意为主导的内容型消费的软性需求转化为更为忠诚可靠的刚性需求是企业制胜的关键。培养用户习惯是转化需求类型的手段之一,并且合理地利用信息技术的便捷性和传播性可以加速这一过程。
同样的,信息产业的市场需求随着计算机硬件、网络设施普及率不断走高而得到大规模的提升。可以说信息产业的基础性建设已基本完成,依靠市场容量这单一因素的增大来支撑市场需求变得不切实际。于是一些行业内的领跑者和革命家选择分析客户的内在心理、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来创新信息产品,期望利用新技术的创新性使用来引领用户的使用潮流;更甚者能够做到引导用户在自有品牌产品的使用基础上产生新的需求。也有一些眼光开阔的优秀企业家利用信息产业的辐射性,结合传统产业的固有特征,跨界创新,模糊了市场边界的基础上也拓展了原有产业的需求市场,以此创造出更多样的群众需求。
将人们对创意产品和信息产品的软性需求转化为相对刚性的需求会是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这取决于国民经济继续持续健康发展、人们对新事物拥有更加开明开放地态度,同时更重要的是企业发挥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不断摸索健全的产业发展模式、创造出符合中国人文化内涵的融合产品。当然,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需信息产业给予技术支持,信息产业急需文化内涵来充实信息产品,也是促进产业融合的非常重要的动力因素。
二、供给动力因素分析
除了来自文化创意产业和信息产业的需求动因以外,还有一些来自企业内部的供给角度的动力因素在推动着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在全球化竞争中,跨国文化集团开始成为影响国际文化产业布局的重要力量,并呈现出两种新趋势:一是产业整合趋势,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并购重组十分频繁,开始形成传媒业、娱乐业、旅游业、出版业等相互融合的新局面,出现了一大批新型的文化产业集团;二是空间上的聚集趋势,文化产业正在一些中心城市聚集,不断地完善着文化产业链,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新动力。以跨国公司为例,它作为推动产业融合的主要载体,在多个层面上推动着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
从经营角度来看,跨国公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本身就体现了产业的融合发展。跨国公司为了达到整体利益最大化,在从研究开发、加工制造、销售推广、客户服务整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布局,从而把国际分工转变为企业内部分工,使产业分工转化为产业融合。这种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部署各个环节的做法可以利用各地优势大大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更是做到了在全球范围内联合分属不同产业公司的可能性,这都要归功于信息产业的卓越发展。
从科技角度看,跨国公司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加快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相应地也通过科技进步推动了产业的融合发展。
从发展战略角度看,跨国公司为了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很多企业采取企业联盟、技术联盟或者收购兼并的战略,这种联盟以及兼并活动发生在不同的行业之间,自然就推进了不同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不只是跨国公司,越来越多的本土高新科技企业在发展不断步入正轨后开始开拓文化创意市场的领域。他们在巩固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特长,大胆启用创意人才,将不同领域的成果相结合,为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分别注入了新鲜强劲的活力。
三、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现实情况与问题
在需求因素和供给因素共同作用下,全国各地纷纷出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火热现象。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所产生的动漫、网络文化、电子报纸等新兴业态已经成为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沿海地区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的标志性产物。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融合产生的微博、微信、LBS(定位服务)、IPTV(网络电视)等新产品正在渐渐地改变人民的消费习惯,丰富了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使文化消费形成趋势,大大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虽然来自外部的需求因素加之来自企业内部的供给需求催生了促进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的舆论氛围和外在环境,但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过分强调信息技术而忽视了文化创新应作为主导因素,造成了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新的脱节,生产出的产品空有“技术之壳”,缺少“文化之魂”。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创意为王”始终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信息技术应该作为实现创意的便捷手段;而对于信息产业来说,在专注于技术积累和创新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创意内容、创意思想实现产业自身的科学管理、充实产业内涵、增值价值链从而创造市场价值,是信息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结合的增值点。
参考文献:
[1]厉无畏.产业融合与产业创新[J].上海管理科学,2002,04:4-6.
[2]肖岚.创意产业融合成长的动力机制及其自组织创新模式研究[D].东华大学,2012.
[3]刘名远,李桢.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内在机理及策略路径[J].经济与管理,2013,11:88-93.
[4]张艳香,刘志军.新创意经济:信息化与创意产业的结合[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11:159-161.
[5]彭英柯,宋洋洋.文化科技融合理论研究——基于产业融合机制角度的分析[J].经营与管理,2013,08:75-78.
作者简介:满 霜,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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