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一元钱看病”实质内涵等
应赋予“一元钱看病”实质内涵
徐连泉
作为医改试点地区之一,宁夏银川市实施的“一元钱看病”政策,成为中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实践。所谓“一元钱看病”,是指试点地区的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可以得到30种一般性疾病的诊治和74种基本药品,每次门诊费为象征性地收取一元钱,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和处方药品、注射治疗等费用。相关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众人关注,一片叫好之中也不无担心。
首先,这种超低成本运作能否成为长效机制?农民以体力和户外劳动为主,健康意识很差,轻者吃药重者需要打针输液,而消毒药棉、注射针管、输液器等都需要市场采购,每次看病所需的耗材就不止这“一元钱”。再加上医生工资、仪器设备和房屋折旧等等,需要大量的政府资金投入作为支撑。
其次,超低成本难以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来说,因为自己出的钱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可能不怎么在乎。但现阶段农村贫富差距很严重,>50%的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有更高的需求。目前试点地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的30种一般性疾病的诊治和74种基本药品很难满足大部分农民的需要。
最后,“一元钱看病”也非名实相符,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看病交纳的“一元钱”只是包括了挂号费、诊疗费、处方药品和注射治疗等费用,而这些费用只是诊治成本中很小的部分,大部分的费用体现在检查检验以及药品上。
目前所谓的“看病难、看病贵”也并不是因为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输液费贵,更不是常见的头痛、感冒、拉肚子等小毛病引起的药品费贵,这些费用一般老百姓也都能承受得起。实际上真正贵的是在大医院里诊治大病、疑难病需要的各种检查、治疗及使用药品的费用。
试点地区的“一元钱看病”政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应赋予其更为实质的内涵,从实处着手进行设计。否则,“一元钱看病”就只是看起来很响亮的口号,根本问题依然解决不了。
“病人选医生”在社区不可行
王金山
近期,有专家在媒体上发表言论,建议病人在社区就诊时自行选择医生。按照现阶段国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配备要求,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缺口很大、职称差距明显,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1~2人,如此配备的医务人员“梯队”,如何让病人“选”?如果病人都“选”老医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三甲医院“看病难”的痼疾不是又在社区医院上演了么?
笔者认为,社区医疗机构患者“选医”的举措不妥,但可实行“专家会诊制”。20世纪80年代,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的前提下,我国大医院门诊实行专家会诊制。卫生部门规定有资历的专家每周出诊1~2次,各医院的门诊医生将疑难病例集中起来,在固定的时间请专家来医院会诊,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解决门诊医生所不能解决的疑难病症,指导和帮助门诊医生提高水平,从而提高门诊质量。
笔者设想,将“专家会诊制”引入社区医疗机构。下级医生将比较“疑难”的病人预约到一起,每周请三甲医院的专家来会诊1~2次,既方便了病人,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又能使医疗资源在各级医疗机构间产生流动效应,为整体提升我国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笔者多年观察,现在医院实行的“病人选医生”,由于种种弊端,实际上已经演变成“权力选医生”、“熟人选医生”等,而普通百姓,要想选医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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