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化与昆曲盛世
体会,为文化与艺术开创了一片新天地。
明朝初年,经历了战争兵燹与社会重建,政治控制与社会秩序抓得很紧,从官员到老百姓都老老实实的。洪武三十年《御制大明律》卷二十六,有“禁搬做杂剧”一条。
政府的禁令之中,很清楚地讲到“搬做杂剧、戏文”。这里说的杂剧,就是宋元以来的北杂剧传统,在明初依然兴盛,戏文则是从南方发展出来的戏曲形式,也称为南戏或传奇。北方杂剧,一般就是四折,一个主角唱到底,其他是配角;戏文则像连续剧,可以发展成几十折,由生净旦末丑穿插演出。不准戏曲演员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主要是为了尊崇统治阶级的高高在上的形象,避免舞台演出亵渎了道德表率。其他的戏剧演出,只要是劝人行善,引导民众崇尚道德,遵循社会秩序,就不会禁止。
认识到戏剧演出对百姓的影响,主张藉着演出忠臣孝子故事,激发平民百姓的良知。这种对戏曲可以教化百姓的态度,也反映了当时戏曲流布很广,成为老百姓普遍的娱乐方式。
从戏曲的发展来说,明朝是个重要的时期,南戏勃兴,逐渐取代了北杂剧,南戏的四大声腔也得到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