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贸易对地方就业作用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在分析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旅游服务贸易对促进地方就业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关键词:旅游 服务贸易 就业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194-03
一、服务贸易与旅游服务贸易的内涵
服务贸易一词最早出现在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份报告中,理论上对服务贸易概念的研究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定义服务贸易:一是从服务的基本特征出发,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一国居民与另一国居民之间就服务进行的国际交易,而不管该交易发生于何地,在这个总描述性定义下对服务贸易进行分类定义;二是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国与国之间服务业的贸易往来,将无形贸易划分为要素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服务贸易,在无形贸易中扣除要素服务贸易即为通常所说的服务贸易。就其实质而言,服务贸易是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以无形商品为标的的国际交换活动,也称无形商品贸易。其目的是通过提供非物化劳动以满足服务接受者需要并获得的报酬。其形式主要包括运输、保险、金融、文化娱乐、旅游、转让与咨询等。服务贸易一般分为“过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四种主要类型。
旅游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的组成部分之一。服务贸易理事会对服务贸易的分类中规定旅游及相关服务包括以下几项:宾馆与饭店,旅行社及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导游服务和其他旅游服务,即实现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整体组合。在服务贸易中旅游服务贸易一般与运输服务贸易、商业服务贸易一起被称作传统服务贸易,是各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其实质而言,旅游服务贸易指不同国家之间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和旅游服务消费者之间进行的运动形态的使用价值的交易过程,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服务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活动,既包括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又包括本国(或地区)旅游者的出境旅游。
二、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阶段
从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历程看,呈现出起步晚、基础弱而又发展快速的特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起步阶段(1949—1965年)。建国初期,百废待兴,旅游服务贸易处于缓慢的起步阶段,国家尚无足够的精力发展旅游业,旅游市场规模比较小,景点规模小,接待设施不足。1964年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标志着我旅游服务贸易开始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但旅游服务贸易的定位是以“政治和外事接待事业”为主,在功能上仅仅是政治外交的附属品,尚不能算一个独立的产业。(2)停滞阶段(1966—1978年)。这一阶段主要是由于国家处于“文化大革命”和拨乱反正阶段,由于国家以政治运动为中心,旅游业受到较大的冲击,绝大部分文物古迹遭到毁灭性破坏,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处于停顿和倒退的状态。(3)迅速发展阶段(1978—1999年)。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这一时期旅游服务贸易的定位主要在于发展入境旅游赚取外汇,不提倡甚至抑制出境游的发展。1986年中国旅游业发展“七五”计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旅游业,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的口号,这标志着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真正实现从政治接待型向经济创收型的转变。1992年中国政府明确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至此中国旅游业转变成为出口创汇型产业,而对出境旅游,国内旅游采取的是“不宣传、不提倡、不鼓励”的政策。国家方针政策的确立使得中国入境旅游迅猛发展。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地位和经济功能得到了确立,但出境旅游发展迟缓,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表现出不平衡的特点。(4)成熟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及休假制度的改革,出境旅游开始渐成气候。1997年国家旅游局适时地提出了“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方针。到2011年4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达到了140个,随着出境旅游的蓬勃发展,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定位已经从创汇逐步转向了旅游服务产业自身的协调发展,旅游服务贸易体系开始逐步的完备,旅游服务贸易的各项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旅游服务贸易逐渐走上成熟的道路。旅游服务贸易开始走上平衡性发展道路。
三、旅游服务贸易对地方就业的作用分析
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服务贸易的开展对就业的拉动效应明显,旅游服务贸易的就业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旅游直接就业人数,主要包括目前中国旅游统计中公布的直接就业人数包括旅游住宿、旅行社、景区、旅游车船公司等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二是旅游间接就业人数,包括直接为游客服务以及与旅游密切相关的餐饮、娱乐、铁路、航空、公路、水运、公共设施服务等部门中的旅游就业人数;三是旅游经济就业人数即从业人员总数,这个概念最宽泛,是通过旅游经济活动所拉动的就业人员总数。
旅游服务贸易就业有其自身的特征,一是旅游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相对较低。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是促进就业的主要途径。旅游业是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特征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吸纳社会就业的能力比较强。不少旅游就业岗位的门槛比较低,对各种层次的劳动力都有很大的需求。尤其是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商品、旅游景区、旅行社和导游等领域,多数就业岗位对学历和年龄要求并不苛求,也适合于相当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2009年,中国旅游就业总量近6 0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总数(7.64亿人)的7.8%,旅游业正在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基础性产业之一。二是旅游就业关联带动性强,就业成本相对较低。旅游业是以人的流动和消费为基础的综合性产业,关联性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因而能够更多地创造就业机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旅游行业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能增加4.3元;旅游行业每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社会就能增加5~7个就业机会。旅游业的这一关联作用在旅游城市、旅游景区体现得尤为突出。一个地区通过景区开发来发展旅游,能够为当地城乡居民提供大量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是转移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在许多旅游景区周边,围绕旅游服务而兴办的商店、旅店、餐馆鳞次栉比,有效地带动了社会就业。三是旅游就业方式灵活多样,适合不同人群就业。旅游业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旅游就业的多样化特点。比如,旅行社对知识程度的要求相对较高,比较适应于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人员就业;宾馆饭店是技术密集型和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较大,就业层次较多,每座中高档酒店的就业容量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就业容量,吸纳就业人员可达上千人。旅游景区、乡村旅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多数门类的就业门槛较低,比较适应妇女、中老人就业。
近年来,中国政府日益重视旅游产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2008 年8 月21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国应通过建立和完善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广开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完善就业服务,强化就业管理,以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动就业增长,支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到2015年,形成就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旅游就业规模从目前的6 000万人增加到1亿人左右。
四、旅游服务贸易促进就业的措施
促进就业是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世界旅游组织把旅游对就业的贡献列为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作用之一,1997年《马尼拉宣言》、2000年《海南宣言》、2001年《大阪宣言》都强调发展旅游对促进就业的突出贡献,提出“旅游业是21世纪创造就业与保护环境的引导产业”。世界旅游理事会1993年提出:“全世界范围内,旅游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世界上创造新增就业机会最多的行业”。世界旅游理事会的报告指出,2010年,全世界旅游就业人数已达到2.54亿,将有9%的社会就业依赖于旅游业。通过旅游服务贸易来促进就业需要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尤其要注重旅游业对促进就业的特殊作用。
(一)加快发展旅游服务贸易来扩大旅游就业规模
努力保持旅游服务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要加大海外宣传促销力度以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来带动就业增长。根据现有发展速度,中国将在2015年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和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国家,这些都要求我们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推进旅游要素体系、旅游目的地体系、旅游产品体系、旅游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鼓励旅游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鼓励开辟交通运输旅游航线,大力培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扶持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和中小型旅游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范围内,建设一批就业容量大、符合市场需求的大型旅游项目。
(二)拓展旅游服务贸易产业链条,优化旅游就业结构
全面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处理好提升产业素质与扩大产业规模的关系。继续发展旅游住宿、景区、餐饮、旅行社服务和交通服务等相关企业。加快发展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旅游文化娱乐、旅游装备工业等,增加就业比重。提高旅游业创新能力,鼓励创业和发展灵活就业。鼓励发展旅游咨询、规划设计、广告营销等,开发知识技术含量较高的旅游产品与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国际旅游市场,加强国际旅游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境外游客到国内旅游。从而充分挖掘旅游市场的就业潜力。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旅游就业能力。
面对快速发展的旅游服务贸易,要系统分析国际旅游市场特征,加大对新成长劳动力、农民工、妇女、贫困地区劳动者和失业人员旅游就业培训力度,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和急需人才,壮大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强旅游行政、企业、院校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人才。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整合各类教育资源,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教育基地,逐步形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相结合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高等学校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专业方向,提高旅游教育培训的质量与针对性,培育一支多层次多专业的旅游人才队伍。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和金融扶持政策
政府根据当地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就业专项资金可按规定用于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积极研究完善旅游相关税收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就业以及鼓励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旅游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和中小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作用,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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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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