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氓:勒庞与法国大革命的余悸
一
如果说任何故事都有自己的开头,叙述社会心理学就必须回到《群氓心理学》,或者说回到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该著出版于1895年。在这前一年,原本痴迷于东方学、人类学研究的勒庞,在撰写了几部有关阿拉伯、印度和尼泊尔等东方文明的考古学及旅游札记之后,收回了在亚洲和北非的漂泊足迹,开始将目光聚焦于心理学领域,写成《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1894)一书。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勒庞的改变看似有些突然,但却与他在40岁那年出版的第一本著作———《人与社会:起源及历史》(1881)多少有些暗合。25岁就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勒庞,因深受当时流行的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在短暂的行医之后就放弃了悬壶济世的理想,对人类行为背后的体质、遗传和性格动因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在勒庞看来,一个民族的发展取决于其民族禀赋或民族性格,历史就是这民族禀赋的自然后果。因此,为了理解一个民族或种族的历史,我们就必须探寻其“集体灵魂”(collectivesoul)。现在,多年的海外旅行及对不同民族或种族的考察,终于使其对人类及民族进化的探究有可能从体质或历史的表层,切入精神或灵魂的深处。
1894年出版的这本著作,成了勒庞学术生涯的转折点。这位在整整90年的人生中一直笔耕不辍的长寿智者堪称著述等身,但自这一年后,他的近20本著作大多都是以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为主题的:能够列举的除了《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和《群氓心理学》外,还包括《社会主义心理学》(1898)、《教育心理学》(1902)、《政治心理学》(1910)、《法国大革命与革命心理学》(1912)[1]、《欧洲战争心理学》(1915)、《新时代心理学》(1920)等,其中尤以《群氓心理学》一书闻名遐迩。虽说勒庞和后来另外一位同样对群体痴迷的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一样,职业生涯都未能与大学发生关联,但《群氓心理学》一书的成功却使其生前不但很快进入法国知识圈的核心,成为那个时代“巴黎的大脑”,而且此后该书也成为现代社会心理学130余年历史中公认的最为流行且生命周期最长的著作,它甚至影响了包括希特勒、墨索里尼、罗斯福和戴高乐在内的20世纪诸多台上或台下的极权和非极权主义的领袖。
《群氓心理学》的法文书名写作PsychologiedesFoules,英文译本的标题为TheCrowd:AStudyofthePopular Mind。在已有的几十种中文译本中,大多由英文转译,因此常见的标题是《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其实从法文来看,《群氓心理学》一样是精准的译名,甚至更符合勒庞一系列心理学著作的原题之意。在这里,所有的争议在法文的“foule”或英文的“crowd”,这两个词翻译成中文都是群众、人群或大众。按理说,在汉语词源中,“群众”最早的用法无论是“群眾不能移也”(《荀子·劝学》),还是“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史记·礼书》),都不过是指“人群”或“一群人”,与“foule”或“crowd”存在比较吻合的对译关系。但在当代,一般人都知道“群众”的基本含义有三:一指“人民大众”,其与“阶级敌人”对应;二指没有加入党团组织的人(甚至无党派领导在填写“政治面貌”时也写作“群众”);三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如果是党员,称作“党员群众”,与“非党群众”相对应)(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16:1089)。并且,1949年后甚至更早,“群众”无论是否在“组织”内,都处在包括“单位”在内的严整的社会体制之中,和勒庞的原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一时聚集的一群人(crowd)还不是一回事。因此,将“foule”或“crowd”直接译成“群众”不仅存在“政治不正确”的可能,在学术上也有错讹的危险;与此相似,译成“群体”一样掩饰了这聚集而成的“一群人”临时和易变的特征。这也是大多数译者将其译为“乌合之众”或“群氓”的原因所在。
如果说《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试图解释每一种族或民族的遗传禀赋对其个体心理的影响,那么《群氓心理学》则关注当这些个体聚集成群的时候,会表现出何种新的心理特征。受法国大革命及其后的历史与现实的影响,与涂尔干出版《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895)几乎同时,勒庞也关注到社会或群体是一种由个体组成但又不同于个体的“突生现象”(emergentphenomena)(Kruglanski&Strobe,2012:368)。此时,“这些异质成分的结合就像是一些细胞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生命体,这个生命体具有一些与单个细胞完全不同的特征”(勒庞,2018:17)。进一步,受到群聚时的催眠与暗示的影响,群氓们的“行为会具有自发性,变得暴戾残忍”,行为日渐趋向两极:这既可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数步……变成了一个受本性驱使的野蛮人”,也可能会“具有原始人的热情与英雄主义”(勒庞,2018:21)。
近百年来,法国舞台上的主角一直是民情汹涌的“群氓”。他们既创造了历史,上演了最宏伟的实验剧目,也带来了长达一个世纪的血腥、暴力和混乱。实事求是地说,尽管如前所述,《群氓心理学》在现代社会心理学中彪炳青史,但最早描述大革命的暴力与血腥,甚至先于勒庞描述群氓心理的也不乏其人。毫无疑问,法国大革命中的群体及其暴行(所谓“多数人的暴政”)给整个19世纪的欧洲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托克维尔不仅描述过革命及向专制复归的复杂心态,而且坦承“我蔑视和惧怕群众”(托克维尔,1992:4)。作家莫泊桑也描述过“一种相同的思想在人群中迅速地传开,并支配着大家”的群氓心理,并直言不讳:“我对群氓(foules)有一种恐惧。”(莫斯科维奇,2003:20—21)而那位以《艺术哲学》闻名的伊波利特·泰纳,在六卷本的《现代法国的起源》(1876—1894)中,用了三卷的篇幅讨论“法国大革命”。他给这场革命的关键词是“暴民和恐怖”,所总结的革命的教训非常直白:“社会消解后出现的新政权一个比一个暴虐。”(麦克莱兰,2014:180)先于勒庞,同样受泰纳的影响,法国人加布里埃·塔德以为,因为群氓常常将自己想象为受害者,因此他们往往会采取“最恶劣的暴行”(莫斯科维奇,2003:211),就像意大利人西皮奥·西格尔干脆将一群人的集合称为“犯罪的群众”(周晓虹,199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