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识性出发 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三原则;一条道路;七个要点;一个重申
中图分类号:D2;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7)12-0004-03
作者简介:陈红太,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100732)
胡锦涛总书记的“6·25”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给我们的突出印象,就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可预期、可预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决策已经告别了以个别领导人的意志和主张为转移的时代,进入了一个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以最广大的人民意志为决策依据的时代。这样的政治时代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搁置争议、求同存异;政治决策从人们普遍认同的意见和立场出发,对于那些难于形成共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策。从共识性出发,也就是从不同的意见和立场中找到平衡点和共同点,这是我们的党和国家在政治上走向成熟的标志。从共识性出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内容重点强调了“三原则”、“一条道路”、“七个要点”,“一个重申”。
“三原则”就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要有三条: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二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需要,为了保障和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权利,都决定了中国的政治发展只能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模式。三是要坚持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确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框架,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制度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独特的优势,我们没有理由不继续坚持和完善。
“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这条原则的关键点是,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割裂开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这次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所不同的是,我们今天讲的经济建设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经济建设,而是追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建设,是科学发展的经济建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要牢牢扭住这个中心,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对这一点,我们要矢志不移,毫不动摇。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同时,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提出新的改革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过程中,在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中积极稳妥地推进,不断发展到新的更高的阶段。
“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的权利和愿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仅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还不够,还必须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法治意识和人权观念的不断提高,使人们在不断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对民主权利实现的需求和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也会随之不断提高。一个稳定和优化的政治体制在能够满足人民依法有序的政治参与的同时,还能够通过制度创新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日益扩大的政治参与的各种需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与这种不断增长的、日益扩大的政治参与的需求和积极性相适应,使我国的民主政治体制既服务于人民政治参与的需要又对人民的政治参与进行规范。可以预测,这条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的确立,必将大大地推进和加快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法制保障和相关的制度创新和建构。
“一条道路”,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最核心的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有明晰的表述,概括起来主要是“三统一”和“制度建设”。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则和实质,“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是实践路径,前提条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目标是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次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了更为集中和规范的表述。即“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七个要点”:一是“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调动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是我国政治参与的基本目标。经验证明,无序和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尤其是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不仅不能实现人民民主,更不能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断完善民主政治制度,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拓宽民主实践的渠道,就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的需要。二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我国将在完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方面,继续积极地探索和推进。决策过程中的各种民意表达方式将被积极提倡和运用,如各种形式的论证会、听证会、研讨会、论坛、民意征集等等制度和形式将会广泛运用于立法和决策过程,并形成制度化。三是“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列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序列,将大大地提高这项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四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制建设和法治
文化、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的弘扬和教育将得到加强和重视。五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成为相当一个时期中国政府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模式。六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我国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的建设方面,将更加系统,全面和科学,会逐步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七是“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国将更加注重利用政治协商会议机制,加强政治沟通和政治关系的协调和团结,把我国建设成具有鲜明政治协商和政治合作特色的和谐政治共同体。
“一个重申”就是,“要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讲的党内民主,与学界一些意见不同。党内民主建设有三个要点: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建设不是否定民主集中制,而是民主集中制度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避免既缺乏民主又缺乏集中的双重弱化的问题,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是强化党员主体地位。不能过分强化党委会的作用而弱化了党员的主体地位,要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真正发挥党员在各个领域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丰富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我们一方面要切实地贯彻和落实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更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民主实现的各种有效形式,理顺党内权力关系,真正落实民主选举,加强对党权的监督,把制度化建设贯彻到党内民主建设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胡锦涛总书记的“6·25”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没有把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只是在党的建设中提到“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但需要提及的一点是,党的执政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和迫切需要的内容,不可忽视。
在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和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我国的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一般被概括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际上,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还有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制度。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法定的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党的领导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那天起就被确定下来,从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政治制度的方方面面都得到全面的贯彻,党对国家和社会领导的实质和关系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探索。也逐渐清晰明确,可以用法制的形式把它确定下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制度,作为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项基本制度,应该把它单独列出来,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起,加强法制化建设。
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已经有明确规定,没有必要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制度作为一项单独制度提出来。这种观点实际上混淆了党际关系制度和党政关系制度的区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调节和规范的政治关系,主要是政党之间、政党和人民团体之间以及政党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政治关系,这些政治关系统统属于人民这个政治联合体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包括领导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狭义的“党政关系”。狭义的党政关系涉及的是国家的公共权力,也就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这层重要的政治关系,是不包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的。
加强党的执政制度建设非常必要。第一,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框架内,中国共产党是法定的执政党,党和国家政权的政治关系比较确定和稳固,这与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有本质的不同,非常有必要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对这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规范,目前主要在党的章程中作了较具体的规范,没有具体纳入国家法制体系之中。也就是说,对于党如何领导国家政权,在我国现行的法制规范中,只有立法原则或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的如何进行领导等程序性规范,一些具体的规范仅存在于领导党的章程之中。第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如何执政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和政治体制的基本政治关系,应该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体系。凡是与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关系的主体、关系、行为都应纳入到中国的法律化建设的范畴。第四,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政党制度的法制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用法制的形式规范和管理政党活动是世界政党制度建设和发展的大趋势。第五,把党的执政实质和执政关系用执政制度确定下来,有利于落实和推进党的“依法执政”,防止党的执政权的扩张和滥用。
上一篇:新闻界反右派斗争中的王芸生
下一篇:浅析科学发展观对党团关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