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作风践行党纪国法要求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并落到实处,必须以优良作风模范学习、严格执行党纪国法,自觉维护其权威性和约束力。
坚定信念,净化追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砥砺自己的信念和追求,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扎扎实实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工作。要胸怀坦荡,心底无私,对于是非曲直,敢说真话,敢说实话,不含糊不掩饰,以公道正派的过硬作风抵制各种私欲和不当行为。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拍板决策着眼大局、出于公心,做到身正行端。要讲规矩、讲党性,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利益,勇于积极进取,敢于开拓创新,注重在处理矛盾、问题的过程中自觉吸取经验,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不断增强服务本领。
慎用权力,公私分明。要时刻注意算好自己的政治账、个人的经济账、家人的荣辱账,洁身自爱,自觉坚守廉政底线,自觉克服私心杂念。正确看待、审慎运用手中的权力,带头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在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上绝不投机取巧、假公济私,不搞歪门邪道,不搞庸俗的关系学。坚决做到对亲属、朋友、熟人不搞特殊照顾,公私分明。正确处理权力与社会利益、权力与法制、权力与真理的关系,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合乎党纪国法要求。
严格律己,慎独慎微。要自觉以纪律性、原则性约束调解好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始终做到从小事做起,注重细微点滴,不以小事、小节放松要求、放纵自己。在背离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行为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绝不“下不为例”,绝不姑息迁就。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时时处处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不争抢功名,不推诿过失。
朴实敬业,服务人民。要时刻心中装着国家、装着人民,身体力行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一丝不苟地按照党纪国法办事,绝不能在执行上打折扣。要谦虚谨慎,热忱敬业,力求客观公正,不失信于民。真抓实干,不空谈,不虚夸,讲求工作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始终以勤廉作为履行肩负的神圣使命。要任劳任怨,淡泊名利,知足常乐,努力为国家和社会献策献力。
弘扬正气,接受监督。要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自觉抵制歪风、弘扬正气,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尤其是在选人用人敏感问题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提倡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和五湖四海的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使用干部。注重在推动科学发展中选干部,注重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使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的道理,敢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始终把为民、爱民作为运行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听群众意见,多问群众想法,时常检点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形象,虚心接受监督批评。
(责任编辑:张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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