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总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此进行梳理和分析。
楼世洲,1957年生,教授,教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非洲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史硕士点负责人,山东师范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全国教育史学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省公共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教育研究》、《Intern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IER)》等通讯评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史、非洲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分析。近几年先后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尼日利亚拉格斯大学、美国杨百翰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访学。担任教育史学与文献、中国职业教育史、教育科研方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编教材3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重点项目3项;出版《尼日利亚高等教育研究》《职业教育与工业化——近代工业化进程中的江浙沪职业教育考察》《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等专著5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贫困、教育与发展》译著1部,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政策、非洲教育等学术论文30余篇。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高校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教育(尤其是劳动者教育)逐渐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过程,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状态:它们既作为两个过程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1]可以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教育和现代劳动发展的必然要求。马克思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是改造社会的最有力手段之一,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是增加社会生产的一个方法,并且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类的唯一方法”,把它作为未来共产主义教育的萌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马克思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思想进行了创造性的实践和发展,并把这一原理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方针。
一、新中国建立后十七年:探索与实验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毛泽东教育思想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中心思想之一,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被认为是实现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基本保证。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被认为是确保新中国教育社会主义性质与方向的基础。毛泽东曾经多次就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发表过指导性意见,陆定一1958年发表在《红旗》杂志上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也是由毛泽东亲自审定的。
首先,毛泽东教育思想中的教劳结合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进行了更为全面的阐述,并把它上升到教育方针的高度。早在1934年苏维埃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论及“苏维埃文化教育总方针在什么地方”的问题时,毛泽东认为“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指导根据地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被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毛泽东指示,中共中央在1958年9月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指示》中,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定为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其次,毛泽东在实践层面上发展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思想,进一步提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践方式和途径。1957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会议上,专门就“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结合的问题”发表了讲话。1958年8月13日,毛泽东在天津大学视察时指示:“以后要学校办工厂,工厂办学校。”“老师也要参加劳动,不能光动嘴,不动手。”“高等学校应该抓住三个东西:一是党委领导;二是群众路线;三是教育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对各级各类学校如何贯彻教劳相结合提出了具体建议。1961年7月,毛泽东在《给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一封信》中,赞扬“半工半读、勤工俭学”江西共大“这样的学校,确是很好的”。1965年在《接见尼泊尔教育代表团时的谈话》中提出“理工科学生不仅要有书本知识,还要会做工”,“文科学生要把整个社会作为自己的工厂”。1965年毛泽东《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提出了“大学教育应当改造”,要彻底改变“看不见工人怎样做工,看不见农民怎样种田,看不见商品是怎样交换的,身体也搞坏了,真是害死人”的状况。
第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教育思想。周恩来1950年《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曾经就如何体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针问题,提出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刘少奇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理论和思想,大力提倡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和半农半读。因此“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是我党教育方针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正确体现。
从认识层面看,中国共产党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高到了教育方针的高度。从实践角度来看,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许多有利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途径和形式,对于改造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旧教育,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对于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十七年,有关教劳结合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共同纲领》有关“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的要求,实施工农干部和人民解放军的教育;推行工人、农民的业余补习教育;推行识字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扫除文盲;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全国各级学校向工农及其子女开门。[3]
二是调整学制,改革学校课程,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1950年周恩来同志《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和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都强调教学中既要防止教条主义,又要克服经验主义,强调要“加强教学与实际结合”,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的实习和参观,并将这种实习和参观,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4]1953年政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与中等技术学校学生生产实习工作的决定》,对高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实习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是全面实施劳动教育和勤工俭学。新中国成立后各项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发展很快,到1957年,一方面是大批的中小学毕业生不能获得升学的机会,必须直接参加生产劳动,另一方面中学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忽视生产劳动的现象。面对这种形势,中央对加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问题做出了专门的指示。刘少奇同志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提倡在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开展课余劳动。1958年陆定一总结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时说,学校“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了思想改造;进行了院校调整和教学改革;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在校学生都增加了几倍;扫盲运动和业余的文化技术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学校中开始普遍地实行了勤工俭学”。“党中央曾经提出过在学校里增设生产劳动的课程问题……直到现在,党的主张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5]
四是全面推行学校办工厂(农场)、企业(公社)办学校、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建立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毛泽东同志在1958年《工作方法(草案)》中非常具体地谈到了各类学校如何开展劳动,实现教育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比如,他要求“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者农场,进行生产,做到自给或者半自给。学生实行半工半读”。[6]刘少奇同志在1957年发表关于毕业生参加劳动问题的讲话和文章以后,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他又发表《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1958)、《半工半读,亦工亦农》(1964)等文章,着重探讨了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普及教育和培养新人的作用。
这一时期有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和实践,尽管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受到“左倾”错误思想的干扰,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得到了新的发展,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党的教育方针,并纳入国家的宪法中。在实际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建设为中心,探索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发挥教劳结合的思想教育功能和在生产实践中的促进作用。正如后来江泽民同志所总结的那样,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一直实行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尽管在贯彻执行中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方向是对头的”,“总的是成功的”,“对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很有好处”。[7]
二、“文革”十年:经验和教训
教育史学界一般都以“十年浩劫”来概括文化大革命对教育事业的破坏。“文革”十年,[8]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与实践都发生了很大的偏差,给我们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沉重打击,教训是惨痛的,概括下来,至少有以下两点:
一是在教劳结合的目的上,过于强调生产劳动在改造人们政治思想上的作用,把教劳结合主要作为改造资产阶级思想的工具,忽视了教劳结合对于提高劳动者劳动素质,对于提高社会生产方面的作用。“红”与“专”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各个阶段都有讨论,但“文革”之前和改革开放后,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强调要“又红又专”、两者兼顾;唯有在“文革”一段时间里,强调政治思想上的“红”胜过了理论知识业务能力上的“专”,用俗话说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二是在生产劳动与理论知识学习的关系上,过于强调劳动,用生产劳动代替理论知识的学习,让教育完全融入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去,事实上是取消了现代社会教劳结合的前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而且,把生产劳动狭隘地理解为体力劳动,认为劳动形式越原始,劳动条件越艰苦,劳动强度越大,对于改造思想、净化灵魂的作用越大。这种理解偏离了马克思论述教劳结合时所指的主要是以现代科学知识为基础的、以机器为工具的现代劳动。“文革”中,用“三机一泵”替代中学物理,用所谓的“农业”和“工业”课程替代数理化课程,用参加生产劳动替代知识学习,导致基础教育质量全面下滑。在高等教育领域,先是停课闹革命,随后停办所有高等院校,代之在全国大办“职工大学”的“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此后虽然恢复了大学招生制度,但在教育内容、体系和形式上仍然以生产劳动为主体。
认识上过分强调教劳结合的政治思想教育功能,把知识与生产、理论与实践相对立。实践中完全用生产劳动取代知识教育,结果导致整整十年的人才断层,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文革”期间教劳结合的实践,也提供了一些思考和借鉴:
第一,毛泽东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坚持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获得“完全知识”的唯一途径。实践证明,在教育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将知识传授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利于丰富人们的实践经验,有利于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上升,“理论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继承和发扬。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来自于感性知识,理性认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阶段,只有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谬误,我们的革命事业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不仅如此,他还把认识论的原则用来指导教劳结合的具体实践,提倡学习理论知识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掌握理论以后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1968年,他在《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编者按”清样中加写的一段话里,明确提出:“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这些思想和做法,如果剔除“左倾”思想的消极影响,对于我们今天教劳结合的实践,依然具有启迪作用。
第二,在教育中坚持与生产劳动结合,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有利于培养热爱劳动的感情,也有利于改造世界观和提高政治觉悟。
在阶级社会,劳动往往是被鄙视的,并且由统治阶级强加到被统治阶级身上。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尽管大多数人认识到是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落后的、腐朽的轻视劳动的思想,不同范围地存在着。如何克服落后思想,如何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除了进行劳动教育,还要不断参与劳动,通过劳动教育和参与劳动来改变劳动观念,培养劳动热情,提高劳动技能。组织学生参加适度的生产劳动,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劳动教育这一理念,直至今天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文革”十年期间,受极左思想的影响,过度强调阶级斗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和实践发生了偏差,把教劳结合看作是服务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工具,“文革”前十七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大多被废弃了,教育基本上被生产劳动所取代。总的来说,这一时期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认识和实践,兼有经验和教训两方面的价值,其中教训尤其深刻。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转折、继承与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科技和文化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必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论体系,以素质教育为主体的基础教育体系和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等教育教学体系逐渐形成。三十年前,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跨入了历史的一个新阶段,并经历了一个转折、继承与发展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学校秩序的恢复和《教育工作暂行工作条例》的颁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得到了正确的理解和贯彻,邓小平同志以他的远见卓识,对“教劳结合理论”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展。1978年4月22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都非常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这是改造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这是培养理论与实际结合、学用一致、全面发展新人的根本途径,是逐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重要措施。”他引用列宁八十年前说过的话,“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他郑重提出“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
小平同志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核心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不然,学生学的和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不相适应,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就是“从根本上破坏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就无法“满足新的历史时期向教育工作提出的艰巨要求”。[9]尽管此次会议前一个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教育方针的表述依然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但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是以“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为根本目标,并把它作为新形势下教劳结合的核心内容来看待。
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实现了教育思想的根本转变,开启了教育学术界对新时期教劳结合的意义、内容、形式、方法等研究的第一次热潮。对什么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什么两者要结合,两者结合的基础是什么,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讨论和研究(成有信,1982)。但也有部分学者鉴于“文革”期间“极左”思想影响下教劳结合实践的消极影响,对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提出质疑,甚至也有人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口号“是错误的”(杨又全,1980)。这也反映了改革开放初期,对是否要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教育方针,存在着各种认识。
为了统一思想,中央在一系列的文件中对教育基本方针及教劳结合进行了阐述。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提出来的,这是一条正确的方针,必须坚持”。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是我国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江泽民,1990)。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已经明确写入《纲要》,是我们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布后,掀起了这一阶段有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研究的第二次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期间有四项有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点课题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正式立项。这些研究项目集中了国内一大批专家学者,对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进行了基础理论、历史研究、比较研究、模式研究、实验研究、案例选编等全方位的研究,出版了系列性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教劳结合问题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对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基本原理的认识更具学理性,也更全面、深刻和准确了。
随着对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的认识不断深入,在教劳结合的实践上也就不断地推进。
首先,恢复和发展了一些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教劳结合形式。1980年颁布的教育工作《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一些传统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被重新提出。1983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以规范这项工作。再如,实验教学、生产实习、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都得到了逐渐恢复。
其次,改革教育体制、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教育上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在教育结构上,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决定》提出要“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后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都很好地延续了这一政策。职业教育或者技术教育,是教育为经济服务的重要途径,新时期被确立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新时期教劳结合实践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三,大中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新时期教劳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1987),提出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90年代后,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际的作用不断显现,使得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成为新时期教劳结合实践的重要形式。
第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具有了新的表现形式。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的“三结合”是高等教育教劳结合的重要实践形式之一,早在1959年4月3日的《人民日报》《把教学、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结合起来》的社论中就提出了“高等学校在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时,必须把教学、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密切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以前,“三结合”曾经取得了累累硕果。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产学研”三结合无论在深度、广度和规模上都是空前的。
第五,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领域,教劳结合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蓬勃开展。学校微观层面上,教学改革层出不穷,比如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变革、教育组织形式创新、教学管理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等,都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从一定程度上讲,所有这些力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改革,都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切实举措。
回顾60多年来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是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逐步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对马克思有关教劳结合思想继承、创新和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对教劳结合的理论认识,还是对教劳结合的具体实践,都有过成功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教育之所以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乃是因为劳动,尤其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劳动,总是处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之中,而教育面对生产劳动的发展变化,往往处于被动滞后的境地。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更要根据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新情况,不断探索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意义和途径。■
注释:
[1]成有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新探索[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78
[2]孙喜亭.试论毛泽东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特定含义[J].江西教育科研,1996(6):1
[3][4][5][6][7]王卫国.建国以来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法规文献汇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5:136,15,255,81,8
[8]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R].北京:1981
[9]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北京: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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