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乐感”在新疆地区高校的教育实践初探
【摘要】本文首先对“双重乐感”的概念进行解释;其次根据新师大音乐学院具有实施“双重乐感”的优势条件,对其实施的情况进行论述。
【关键词】新疆地区;双重乐感;教育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近年来,近年来我国在“双重乐感”领域教学实践应用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新疆是一个有着多元音乐文化的地方,在这片沃土上,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相互碰撞、相互影响。新疆各大高校恰是很好地运用这样的多元文化,使得音乐学院的师生都能在学习本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之外去借鉴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中国本身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以汉民族为主体,在这种大的文化背景下,汉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相互学习各自民族的音乐文化,对于养成文化尊重的态度和建立多元音乐文化的审美观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双重乐感”在新疆师范大学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一)教材建设
“新疆师范大学已开发的母语音乐教材,大大丰富了新疆音乐教学内容,拓展了新疆本土音乐教学的文化视野,为‘双重乐感’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立足于新疆特有的文化环境之上,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不仅开设了汉语言的课程还开设了民语言的课程,就其教材建设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教材和内容: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元素与风格训练》是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系列教材中的一本特色教材,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开设了这门课程,学生们学习维吾尔族在新疆不同地区的不同音乐风格。在维吾尔族的传统音乐中,有着不同的节拍,但常被分成常规节拍、复合节拍、混合节拍和增盈节拍四大类。也有着不同的节奏型,如2/4拍的歌曲,“冬 大 冬 大”这一节奏型被称为“太孜”。4/4拍的歌曲,“冬 冬 大 0 冬 大 冬 冬 大”而这种节奏型则被称为“赛乃木”。
《新疆风格合唱作品选》同样是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系列教材中的一本特色教材,书中的11首合唱中由许多都是根据新疆民歌所编配的合唱或伴奏,使新疆的民歌可以擁有更加饱满的织体和伴奏层。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概述》是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系列教材中的一本特色教材,是由张欢主编、陈怡编著。该本教材是以在新疆世居的12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作为教学内容,但是却没有割裂成某一个单一民族来进行介绍,是将每个少数民族的音乐回归到该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历史等中去,从而了解到该民族音乐文化在该民族整个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疆风格手风琴作品选》《新疆风格钢琴作品选》《新疆少数民族声乐作品选》是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特色教材,都是新疆师范大学的老师根据新疆不同民族的民歌所进行的收集和改编,使新疆的歌曲、乐曲能更广为人知。
(二)实践情况
就实践情况而言,主要包括民汉族乐器学习、用少数民族语言演唱的民族歌曲、实践音乐含考核和比赛等几个方面。
民汉族乐器的学习。在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民族乐器选修课中不仅有维吾尔族的传统乐器萨塔尔、都塔尔、手鼓、艾捷克、扬琴热瓦普和弹拨尔,还有哈萨克族传统乐器冬不拉和蒙古族的马头琴。这些少数民族的传统乐器都是汉族学生在民族乐器选修课中可以选择学习和深造的。
用少数民族语言演唱的民歌歌曲。在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维吾尔语课程》和《新疆少数民族音乐元素与风格训练》的课程中,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老师在课堂上给学生们教授了许多维吾尔民歌,并且教会学生用维吾尔语演唱。如《一杯美酒》《喀什的春天》《牡丹汗》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维吾尔族的传统民歌。
实践音乐含考核和比赛。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从2012年开始,每年春秋之际都会举办“双重乐感”的比赛。学院要求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学生都要积极的参与“双重乐感”之中。在比赛的过程中你不仅会看到汉族学生能用流利的维吾尔语演唱维吾尔族民歌,也会看到少数民族的学生用汉民族的方言演唱汉族民歌。学院的木卡姆乐团不仅会把属于维吾尔族的民族音乐精华进行演奏,还能在其间穿插演奏汉民族的民歌,如《步步高》《茉莉花》《好日子》等汉民族的传统民歌。整场比赛就如一场文化大盛宴一般,不仅让人们感叹“双重乐感”给予本人们的收获,还会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具有多才艺的音乐生。
参考文献
[1]宋晓云,王佑夫.双重乐感的本土化探索——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评介[J].中国出版,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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