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XX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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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202X 年 1 月 20 日八届一次教代会修定)
为了完善我校管理机制,加强校内考核工作,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从而优化学校日常工作,推动我校发展再上台阶,特修订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原则 1.注重全面的原则:该制度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在职在岗教职工全面考核,中层干部加上“廉”的考核。
2.注重实绩的原则:该制度重心主要落实在工作实绩考核方面。
3.注重可行的原则:该制度力求简便和可操作。
4.注重民主的原则:该制度尊重民意,先由教师自评,再由考核组考核。
5.注重公开的原则:该制度考核过程、结果均公开,由教师复查后备案。
6.注重公平的原则:该制度平衡各方权益,力求公平公正。
二、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岗的中层干部和普通教职工,临聘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考核组织 1.所有的被考核对象先自评。
2.中层干部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对其考核。
3.任课教师由年级组织考核。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年级组正副主任和推举出来的教师代表为成员。
4.职员和非任课专业技术人员由分管机关的校级领导牵头组织对其考核。
四、考核要点及权重 (一)思想品德考核要点及权重(10 分)
1.政治立场正确.在大是大非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校的规章。不得有损伤、危害党、国家和本校的言行,更不得向学生传输政治上有问题的内容。做到以上要求得 1.5 分,有不良表现视情况扣 0.5-1.5 分。
2.教育思想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教学理念,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到以上要求得 1.5分,有不良表现视情况扣 0.5-1.5 分。
3.职业道德高尚。全面遵守国家和市、县、校有关师德的规定,主要做到:爱岗敬业、言行规范、顾全大局、关爱学生、尊重家长、不谋私利。做到以上要求得 4 分。
★有下列情况和表现者给予加分: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各类表彰按照下列条款加分。
获得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个人业务类表彰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国家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市级一等奖 3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县校级一等奖 2 分,二等奖 1 分,三等奖 0.5 分。
获得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个人综合类(如先进个人、优
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五四奖章、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国家级 4 分;市级 3 分;县校级 2 分。
说明:
1. 指导学生或青年教师参赛获奖按相应表彰级别折半加分。
2. 非主管行政部门表彰按相应级别折半加分。
3. 未经国家机关审批、注册年检且非教育类组织评选的表彰不予加分。
4.同一赛事或者活动中获得多项(次)表彰的,取最高一次荣誉计分。
5.上述各项加分以原件证书为准,教师个人获奖后持证书或获奖文件到学校办公室登记。年终考评时由办公室按上述办法负责计入教师个人考评总分。
6.若所获奖项存在加分争议,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有不良情况和表现者则按以下规定扣分:
⑴不热爱本职工作,不接受工作安排或在岗位上消极懈怠者扣3分。
⑵言行失范,不堪为人师表,给个人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3分。
⑶不服从领导,不团结同事,不善于协作者扣 2 分。
⑷对学生冷漠,不主动积极关心学生者扣 1 分;歧视、侮辱学生者扣 2 分;体罚学生者扣 3 分。
⑸不善于和学生家长沟通,对学生家长冷漠、粗暴者扣 2 分。
⑹从事第二职业、违规有偿补课、私定资料让学生购买、利用自己的工作影响索取家长财物或要求办事者扣 3 分。
4.个人操守良好。守公德、讲美德、明礼仪、重诚信、崇严谨、爱他人、求正派。做到以上要求得 3 分。
5.有不良表现则按以下规定扣分:
⑴不守公德者一次扣 1 分。
⑵有违传统美德(“仁”、“恕”、“孝”、“悌”、“忠”、“信”等)者一次扣 1 分。
⑶生活作风不检点(含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进入不该去的场所;参与赌博、吸毒等)者扣 3 分。
⑷造谣中伤、打击报复、污蔑陷害、辱骂殴打他人或损人利已者扣2 分。
⑸凡因有不良表现而受到处分,被通报批评者一次扣 2 分,被警告者一次扣 3 分,被记过者一次扣 4 分,被记大过者一次扣 6 分。
⑹多次违犯以上规定或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者,可扣除该部分全部得分(10 分),更甚者可就此对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业务能力考核要点及权重(10 分)
拥有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任职资格,胜任学校分配的工作得 10 分。
★有下列情况及表现者给予加分:
1.任中层干部正职或年级主任者加 2 分;任中层副职(含年级组副主任、团委副书记)者加 1.5 分;任班主任、学科组组长者加 1 分。
2.在年度工作中承担过师资培训任务者加 0.5 分;帮带青年教师加
0.5 分。(由教科室提供依据)
★有下列情况及表现者给予扣分:
1.不能胜任与任职资格相符的工作扣 4 分。
2.在工作中经常出差错者扣 3 分。
3.家长、学生或服务对象对其工作不满意者扣 3 分。
4.因自己的工作干得不好而使学校受到损失或给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一次扣 2 分。
(三)工作量及出勤考核要点及权重(20 分)
1.出勤考核(12 分)
全学年无病假、事假行为;无迟到、早退、旷课、旷工、旷会形象;无不按规定请假,或随意超假行为(随意超假视为旷工);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符合规定;该部分得 12 分。
有下列情形按以下标准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等集体活动,每次扣 0.5 分。
(2)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讲座视为旷会,旷会一次扣 0.5 分。
(3)迟到、早退(包含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讲座)每次扣 0.2 分(3 次算半天旷工)。
(4)教师旷课一节,非教学人员旷工半天,扣 1 分,旷工 1 天扣 2 分,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婚假、产假、丧假超过规定的部分每天扣 0.5 分(扣完为止);
事假 1-10 天每天扣 0.5 分,11—19 天每天扣 1 分,事假 20 天、病假 2个月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2.工作量考核(8 分)
教师 12 节/周、中层干部 6 节/周为标准工作量,班主任计 2 节/周;其余人员由学校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核定。
(1)满标准工作量的计 8 分;不足岗位要求的,按比例核算计分;教师因各种原因临时转为职员的按半工作量计算;超出部分(含教师超跨代)按《酉阳二中超工作量及加班补助发放办法》计发津补贴。
(2)不顾全大局,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无故不接受,每次扣 1~5 分。
(四)工作实绩考核要点及权重(60 分)
本版块分为任课教师的考核和职员及非任课专技人员的考核两个部分。
★任课教师工作实绩考核要点及权重 第一部分:教学成绩考核(45 分)
教学成绩考评以教师所任班级、所教学科的期末统考成绩为依据,每期进行一次;年度成绩为两期平均分。教学成绩考评由教务处直接负责,各项数据在年级组内比较。
1.教学成绩 (满分 90 分)
(1)教学成绩考核以 70 分为基础分,以年级同层次班级本学科“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的平均值为基准线。
(2)用教师任教学科班级的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与基准线相比较,及格率、优生率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平均分每增减 1 分,则在基础分上
相应增减考评分 1 分。上以 90 分封顶,下不保底。各层次第一名直接取最高分。
该部分说明:
①复习班达到或超过应届同层次班级的最高分,按应届最高分对待,未达到应届同层次班级最高分,则据实计算。
②若指标数低于下一层次班级相应项目的平均值,则该项按年级最低值算,并在教学成绩总分中再减 3 分。
③单班直接计算,多班则先分算再平均。
④未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其成绩不得列入考评范围。
2.学生评议(10 分)
(1)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测评每期一次,测评分最高为 100 分,由教务处组织学生给相关教师评分,两个学期的平均分乘以 10%作为教师此项得分。
(2)用暗示、命令甚至威胁等手段干扰学生评分者,一经查实,此项得分记 0 分,并记一次“不良记录”。
3.本部分说明 (1)本部分考评分按 45%算入教师年度考评总分。
(2)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全部教育教学工作后,其教学成绩满分为 43 分。由体卫艺处、信息技术与装备处自行制订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3)工作的不良记录按每次 1-2 分在折后总分中扣除。
(4)因学校教育管理模式变革引发的非常特殊的新情况,由教务
处报经学校办公联席会同意后微调处理。
第二部分:教研成绩考核 略 五、附则 1.本考核制度系年度考核,考核对象是本年度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考核范围为被考核者在本年度的工作量及表现。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上学年度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和教职工评先选优、提干升职、评职晋级、获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依据。
3.中层干部考核详见《XX 市 XX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条列》(附件 1)。
4.职员及非任课专技人员考核详见《XX 市 XX 学校职员及非任课专技人员考考核条列》(附件 2)。
5.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教学成绩考核详见(附件3)、(附件 4)。
6.若遇考核制度外的特殊情况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准。
7.本制度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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